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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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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参事呼吁发展重点小城镇

改变农民工“候鸟式”就业模式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2-21    [打印] [关闭]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专电(记者余晓洁)“城市吸纳就业的能力有限,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不能只依靠大城市,加快重点小城镇的建设可以多渠道、更便捷地解决离家园较近的就业问题,有利于改变农民工‘候鸟式’的就业模式。”

    这是国务院参事车书剑、刘秀晨、王静霞、吴学敏、沈梦培和安徽省参事李祖顺日前赴山西、山东、江苏、安徽等省调研最深刻的体会。

    “我国农村人口多,市场潜力大,是增加消费、扩大内需的重点。长期存在的农民工‘候鸟式’就业模式值得反思。”参事们提出,从长远来看,应当把小城镇对拉动内需、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到国家战略高度来再认识。

    近年来,小城镇建设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中西部地区开始成为吸纳跨国或跨区域资本的新载体,小城镇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结构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占全国流动人口的比重逐步提高。

    但统计显示,我国农民工在本乡镇以外就业的比重仍高达60%以上。但城市吸纳就业的能力毕竟有限,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不能只靠大城市。

    今年初,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东部沿海不少外贸企业停产歇业,农民工是受这场冲击波冲击最直接的就业群体之一。一年来,在国家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的推动下,中国经济率先回暖,农民工在城市重新就业。但从长远看,就近就地就业,是改变我国1亿多农民工“候鸟式”打工方式的根本举措。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透出重要信号:今后一段时期,城镇化将在拓展中国经济发展新空间中扮演重要角色。一系列政策措施将围绕城镇化逐步展开,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

    参事们建议,把重点小城镇作为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衔接点。加大对重点小城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切实解决好农民向小城镇聚集的基本条件。通过重点小城镇的辐射、带动、溢出效应,层层传递或直接连接,带动乡镇和扩大农村的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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