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9年12月23日 星期
当前位置:首页-->> 冰点周刊

华中农业大学作物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回复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2-23    [打印] [关闭]
    12月22日,华中农业大学作物遗传改良国家重点实验室接受本报的采访,并对一系列问题进行回复。

    回复中表示:“十分理解公众当前对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的关注”,至于“安全评价的专家名单、专家的学科构成以及是否咨询其他利益相关者,作为相关成果的研发单位,我们并不掌握。”

    回复中承诺:“转基因水稻一旦批准商业化种植,我们研究者的米缸里肯定都是转基因大米,这点欢迎媒体和公众对我们进行监督。”

    回复表示,农业部发放安全证书的这两个品系,还需要取得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商业化种植。在未完成这两个步骤以前,“华恢1号”和“Bt汕优63”只能叫转基因水稻品系而不是转基因水稻品种。

    回复称,经过食用安全性分析,发现在主要成分、微量元素等营养学、毒理学、致敏性评价等方面,实验品种与非转基因对照品种比较“同样安全”。

    据回复介绍,“华恢1号”和“Bt汕优63”品系的研发工作从1995年开始,1999年成果通过了农业部的成果鉴定,同年开始中间实验,开始进入安全证书申报程序。

    回复称“欢迎来自各方科学理性的讨论”,因为“任何新生事物的产生都可能引起争议,面对各种质疑,我们始终抱着极大的热忱在工作,坚信生物技术是推动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手段。”

    回复称:“国家花了这么多钱,数以千计的科学家为之付出了十多年的青春和心血,这些工作不能永远只停留在实验室。我们不希望这两个品系商业化的最后两个环节同样漫长,也不希望今后的其他转基因水稻品系的安全证书审批过程如此漫长。”

    针对利益问题的质疑,回复中表示:“转基因水稻商业化种植后,最大的获益者是稻农和产业链条中的相关企业,而广大的食品消费者则将从转基因水稻带来的环保、健康中得到实惠。作为国家的学术和科研机构,我校和科学家承担的是国家下达的研发任务,国家下拨的科研经费来自纳税人,研究成果具有公益性,我们没有自身的经济利益。”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