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两岸旅游这篇大文章
厦门鼓浪屿。
小兵摄(资料图片)
“评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评审。”随着专家组的结论性意见,评审现场响起热烈掌声。12月22日,国家旅游局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在京组织召开《海峡西岸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来自中国旅游研究院、北京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科院地理所、厦门大学等单位的旅游专家共同参加了评审。据悉,评审通过后,规划编制单位将研究吸收与会评审专家意见,对规划文本进一步修改完善。
“今天评审通过的规划恰逢其时,是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福建省副省长洪捷序表示,海峡西岸旅游区地位特殊,意义重大。“《规划》体现了把海西区打造成我国重要的自然文化旅游区这一战略目标,有较强的前瞻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和实施《规划》,对于提高福建省旅游产业发展水平,促进海峡西岸旅游区域发展,构筑两岸共同的精神家园,密切两岸人民的交流,推动两岸和平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海峡西岸旅游区在全国区域旅游中占重要地位。组织编写重点的区域旅游规划是国家旅游局对全国旅游产业发展进行宏观统筹、分类指导和特色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志发说,“到目前为止,国家旅游局已组织编写了14个重点区域(景区)的规划。编制《海峡西岸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是国家旅游局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快建设海西经济区文件的重要体现,是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发布之后,国家旅游局组织评审的第一个区域旅游规划。”王志发表示,《规划》要充分考虑对台旅游的需要,把海峡西岸作为规划的立足点,把海峡东岸作为规划的增长点。“立足做好两岸旅游这篇大文章,使旅游业在未来对台工作的框架中,地位突出出来,充分发挥旅游业独有的友谊使者、合作桥梁的作用。”
据国家旅游局党组成员、规划财务司司长吴文学介绍,本次规划的“海峡西岸旅游区”区域范围涉及福建、广东、浙江、江西4省23个地市。早在2007年,国家旅游局就通过公开招标,委托湖北大学旅游发展规划研究院作为规划编制单位。同年9月8日在海峡旅游论坛期间,国家旅游局牵头举行了由福建、广东、浙江、江西4省旅游局长、规划处长参与的《规划》项目启动协调会。经过多方考察,数易其稿,才形成了今天的阶段性成果。
与以往的“闭门”评审不同。此次国家旅游局采用公开评审的方式,同时邀请了在京的15家重要媒体参加,如此“规划并同时发布”,体现了很强的实干意味。而合作共赢、创新性、可操作性、区域统筹性等,是现场评审专家说得最多的词。
在《规划》中,围绕着“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全面提高旅游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最终将海峡西岸旅游区打造成为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携手东岸,全力出击国际旅游市场,共同打造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的目标,提出要突出“海峡旅游”品牌,打造精品旅游项目,加强区域旅游协作和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并以10年为期(从2010年~2020年),分近期重点建设阶段(2010~2012年);中期系统升级阶段(2013~2015年)和远期拓展完善阶段(2016~2020年)三步走。其中,近期将优先打造蓝色海滨旅游带。
作为《规划》涉及的核心省份,福建省旅游局局长郭恒明认为,《规划》突出了国际化视野的创新思维,有较强的系统性、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注重旅游要素的全面整合,注重旅游产业结构的科学调整,注重旅游产业素质的优化提升,是海峡西岸旅游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009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把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意见》提出四个大的战略定位,其中之一就是建设‘我国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这一宏观战略需要通过《规划》的实施加以破题。各方应紧紧围绕国务院赋予的‘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在两岸旅游互动上有所创新,在海西旅游发展中有所突破。周边相关省份也要密切合作,共同努力,推进海西旅游区发展。使旅游业真正成为海西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更快发展,推动海峡两岸的交流与合作。”王志发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