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09年12月31日 星期
当前位置:首页-->> 综合新闻

长春:严禁教师有偿补课 取消初高中早晚自习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12-31    [打印] [关闭]
    

    本报长春12月30日电(王培莲 记者彭冰)为有效根除种种教育违规现象,长春市教育局昨日下发通知,对“踏线”者严格处理,并公布举报电话,请媒体和社会监督。

    长春市教育局在昨日下发的《长春市中小学教师从教五条禁令》中重申:严禁教师擅自办班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严禁向学生推销课外学习资料;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在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在课堂接打手机。

    教师违反以上任意一项,最低处罚为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不得晋升薪级工资。情节严重者,调离教师岗位,撤销教师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长春市教育局下发“八不准”,包括:不准上早晚自习,取消初、高中一切早晚自习,包括周六、周日、寒暑假及节假日的各种补课;不准举行入学考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必须免试就近入学;不准提前招生;不准招收或变相招收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提前入初中;不准将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价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挂钩;不准组织学生统一购买“国家规定及省、市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用书等。

    对违反“八不准”的学校,当年累计违反3次,对责任人警告处分;违反4次,记过处分;违反5次,对责任人免职。

    长春市教育局局长王树彬介绍,在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之外,该局还将进行“微服私访”,同时请媒体和社会予以监督,坚决把文件措施落到实处。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