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10年1月18日 星期
当前位置:首页-->> 教育科学·法治社会

昆明一小贩私购医疗废品获刑3年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1-18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讯(实习生黄涛 本报记者张文凌)1月13日,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云南省首例非法买卖、运输、储存医疗废物案,犯罪嫌疑人段家恒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9年6月25日,一辆货车在倒运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管、针头等医疗废物时被昆明市公安局环保分局查获。后查明,该批医疗废物是从瑞丽运出。经鉴定,该批医疗废物属《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1类危险废物,环保分局随即组成专案组赴瑞丽调查。经查,该批医疗废物属瑞丽城郊废旧物资收购点一老板所有,而买主是在昆明收购废旧塑料的段家恒。随后,专案组在昆明市西山区段家恒处查获共计289袋,5305公斤的医疗废物。9月3日,西山区公安分局依法将段家恒逮捕。

    西山区人民检察院指出,医疗废品可能带有病患者体液、病菌等,按规定应由专业机构处置。段家恒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违反国家有关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物质治理制度,触犯《刑法》。

    法院认定,段家恒非法储存大量医疗废物事实上已对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危害,其行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段家恒称自己并不知道收购医疗废品违法,表示将上诉。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