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10年1月30日 星期
当前位置:首页-->> 综合新闻
吉林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

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网络环境

靳明 本报记者 彭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1-30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在日前召开的吉林省两会上,省人大常委、团吉林省委书记谢忠岩等7位省人大代表,以及省政协常委、团省委副书记陈耀辉等10余位省政协委员,围绕加强新时期未成年人工作,分别联名提交了关于互联网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相关建议与提案,引起了众多与会人员和当地媒体的关注。

    此前,为全面了解当前互联网对青少年产生的影响,团省委通过省内各级团组织在近30所大中小学校发放了关于“互联网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调查问卷。

    调查显示,青少年从小学阶段就已开始接触网络,59.5%的受访者每天上网时间在1个小时以上,52.2%的受访者表示互联网已或多或少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方式,42%的受访者表示“由于各种原因不能上网时,感到烦躁不安、情绪低落或无所适从”,只有31.9%的受访者选择了不迷恋网络。

    在“营造良好青少年网络环境”联合提案中,记者看到,政协委员们提出如下建议:对互联网实行网络分级管理,根据不同受众对象,赋予网络经营者不同的经营权限。

    该提案还建议政府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由教育、共青团等部门统筹规划,建立专门为中小学生服务的安全放心的教育网站,为不同年龄的中小学生提供包括道德教育、科技知识、游戏等内容丰富的信息服务。

    “只有加快建立一批受青少年欢迎、符合青少年需求的专门网站,积极发挥这些网站的主导作用,用正确、积极、健康的内容占领网络阵地,才能挤压不良信息的空间。”委员们表示。

    基于此,委员们在提案中建议: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广泛建立小型多样、青少年能够就近就便参与的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并将其作为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部分,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针对相关立法问题,提案指出,应探索制定关于未成年人网络安全保护的专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媒介接近权、有益信息知晓权和媒介参与权,保护青少年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推动在互联网领域对青少年合法权益的保护。

    团省委的调查显示,64.2%的受访学生认为有必要成立相关的上网指导机构。据此,委员们在提案中建议,将网络教育纳入学校德育课程范畴;开展“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等主题教育活动,指导青少年正确上网、文明上网。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