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10年2月2日 星期
当前位置:首页-->> 综合新闻

国务院公布《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将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接发设施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2-02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北京2月1日电(记者王亦君)国务院今天公布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今年4月1日起实施。《条例》在总结多年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防灾减灾机制,进一步规范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在气象灾害防御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说,我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在各类自然灾害中,70%以上是气象灾害。

    气象灾害重在预防,《条例》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的特点,对台风、大风、暴雨、暴雪等主要气象灾害规定了不同的预防措施。《条例》还规定要加强灾害和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并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在交通枢纽、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口密集区域和气象灾害易发区域建立灾害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接收和播发设施,并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