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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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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农村“大市场” 发现“家”

——合同期满“村官”驻守农村创业进行时
实习生 邱晨辉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2-05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就在即将卸任的首批“村官”忙于选择出路时,来自北京大兴区魏善庄镇的“村官”朱丹放弃了公务员这一金饭碗,而他的公务员笔试成绩足足高出笔试线15分。

    如今已是大兴区魏善庄镇大学生“村官”创业园主任的朱丹,历时半年,成立3个服务中心,包括旅游开发、园林绿化、锐意广告等项目,而这些项目的客户也都是面向农村村民。

    去年6月,对于合同期已满的大学生“村官”,大兴区人民政府制定了相关的创业帮扶政策,期满后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办企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朱丹就是这个政策的受益者。他和另外7名首批期满再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经常在一起谈,农村这片地儿就像一块璞玉,更多的人是与之擦肩而过,而一旦捡到并打磨开发,那一定是潜力无限的。

    创业园一成立,朱丹就租下了村委会附近的一处冷库,把来不及销售的精品胡萝卜贮藏起来,到元旦、春节时销售。他还和同伴儿用网络技术搭建旅游农产品网购平台,两个月为村庄实现纯收入10余万元。

    同样留在农村自主创业的刘品在房山区做“村官”3年,得出了“新农村就是大舞台,更是人生高处”的结论。

    刘品利用自己所学专业的特长,和某电视公司合作共同创办了村庄有线普法电视台,把身边的涉法案例、法律文艺宣传活动和有关法律知识编辑制作成电视节目,并制作成光盘向各个村庄出售。

    而为期满大学生“村官”谋出路,北京市制定了7条措施,其中第6条指出,支持“村官”自主创业,可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在村里待了3年,一下子就走岂不是浪费在村里3年间积累的各种资源?大兴区“村官”侯媛媛一听到提倡创业并提供资金支持政策,立马决定留下来。

    去年10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数据统计显示,走上新岗位的1792名“村官”中,22人自主创业,占到1.23%。

    大兴区“村官”张昆便是这22名其中一位。一下到村里,张昆就被村民拉到家里一起吃饭,“就像回到了老家农村”。

    “毕竟是农村孩子,最熟悉的味道还是这片黄土地。”创业的想法也就这样定下来了。

    如今,张昆和同事们自主创业有一个共同的目标——不但要亲身去体验创业的艰辛,更主要的是要用所学的文化知识和营销理念,把当地农民种植的农副产品变成商品卖出去,带领广大村民脱贫致富。

    “家和理想都在这儿找到了,我还期待啥呢。”张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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