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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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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官场人情账埋单

王怡波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2-07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近日,网上有帖子称广东和平县抢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正式实施前突击聘用200多人,和平县县长王再华“特批进人,并收取每人5万元的好处费”。对此,王再华表示:“突击招200多人,那怎么可能?收钱,更不会。”他称自己很无奈,托他办事的多是县里的一些干部,其中包括一些老领导,“得罪不起”。(2月6日《南方农村报》)

    碍于情面、迫于关系,王县长的无奈代表了不少官员的“心声”,并最终汇集成在官场中广为流传的“人情论”,以此作为自己游走在法律之外进行权力寻租的“遮羞布”。“人情”是许多落马官员在为自己申诉时常常提及的理由:2006年,湖北武昌土管局原局长杨少洲受贿12.3万元,在法庭上否认所有对他的指控,认为别人送他钱都是正常的“人情往来”;2007年,河南省质监局原副局长陈学升受贿案中,原单位出具报告称他一向廉洁自律,犯错误只是受人情所累。

    贪腐就是贪腐,权钱交易就是权钱交易,不论事主如何为自己行为的本意辩解,这一点是很明确的。而即便如王再华所说,自己没有为了特批收钱,不存在权钱交易,然而隐藏在这种特批行为背后的则是其对钱途、官途的发展期望——既然求他的人欠了人情,改日定会奉还,无论以什么方式。

    这种“人情往来”本是坊间老百姓互相加深感情、互帮互助的传统模式,不具有危害性。作为一种私人行为,欠人情、还人情,为人情埋单的只是当事者个人。但在行使公权、担当民生重任的官员中奉行“投桃报李”,埋单的却非官员自己,其结果也将极其可怕——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行一己之“人情”,会在长期过程中腐蚀法律规章制度、社会公平正义、公民权利保障等多根关乎国家和社会大局的“支柱”;行人情的官员高升了、钱途无量了,为此,社会将会以惨痛的代价为其埋单。

    当一个官员为了人情操纵人事,当一个官员为了人情拱手出让工程,当一个官员为了人情对违法乱纪之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危害会时刻积累、单子会越来越多,最后,必将危及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现在,我们或许亟须清算一下官场人情这笔糊涂账,弄清楚到底该让谁埋单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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