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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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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取得新进展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2-09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据新华社北京2月8日电(记者崔清新)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在全国1.5万多家律师事务所中,有党员的律师事务所就有1.2万家,在16.6万律师中,律师党员有5.12万名。这支队伍服务科学发展水平也随着党建工作的不断深入而迈向新的台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以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律师事业的不断发展,律师行业的组织结构、组织形式、管理体制等发生了较大变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许多新挑战。这些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

    2008年3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中共司法部党组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同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司法部在山东省威海市召开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提出要紧紧围绕协调利益、化解矛盾、规范服务加强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以行业规模较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工作基础较好的律师等行业为突破口和切入点,扎实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并对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在2009年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截至2009年6月底,全国1.4万多家律师事务所全部建立了党的组织或指派了党建工作指导员,实现了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全覆盖。

    多管齐下抓落实

    除了2008年山东省威海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对加强律师行业党建进行全面部署之外,司法部又先后制定下发了5个关于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对做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司法部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党委(党组)对本地区的律师党建工作负总责,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律师协会党组织结合开展行业自律,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指导律师事务所健全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随后,司法部和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分别成立了律师行业党建专项工作办公室,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律师行业党建工作。2009年6月,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会议总结了各地开展律师党建工作情况,交流经验,部署推进下一步工作。司法部还派出三个检查组分赴四川、福建、新疆等地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督导。

    在培训方面,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的193名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和律师党员骨干参加了司法部举办的培训班。另据统计,2009年以来,北京等15个省(区、市)共举办各类律师培训班486个,培训25172人次。同时,各地还积极运用电化教育和网络手段,采取建立网上党校、网上党员之家等多种形式,提高了教育培训工作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

    模式创新见实效

    针对有相当一部分律师事务所党的关系隶属于各市区机关工委或工商局等其他部门,管理分散的情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确定了律师协会党组织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党组织负责管理,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由当地律师协会党组织负责管理,明确了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

    在做好律师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方面,全国律师事务所在实践中也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法,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担任党支部书记,实现党务、所务“一岗双责”。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实行的就是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负责人“一肩挑”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党组织的意志在律师事务所的贯彻落实。律所合伙人会议在决定全所发展的重大问题时,党支部主动对合伙人会议的议题、议程等提出建议,保证合伙人会议作出的决策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不少律师事务所在党建工作方面还进行了制度上的创新。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针对律师办案繁忙、出差频繁的实际,设立7个党小组,做到各党小组分散学习与全所党员集中学习相结合;在炜衡所网站上设立网上学习专栏,做到网上、网下学习相结合等简便、易行、实效、管用的学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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