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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方:保护“少女妈妈”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2-10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上海2月9日电(黄峥 尤丽娜 记者龚瑜)农历新年在即,“少女妈妈”小李收到了一份来自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的特殊礼物,那是检察官陆海萍的新年寄语:“努力工作,好好生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教育孩子常怀感恩之心,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电话里陆海萍还问候了她的孩子,并告诉她已经寄去了奶粉、育婴图书等物品。

    17岁的小李出生在安徽,与同乡小张同居后育有一男婴。几年前一家三口到上海打工,因贪图享乐双双走上了诈骗犯罪的道路。长宁检察院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检察科考虑到小李是从犯,又是在哺乳期,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检察院还启动了三层立体式涉罪未成年人观护体系,即“就地观护、跨区协作、异地委托”,这是该院在上海市首个成立的借助异地社会观护员介入和协助的帮教机制。

    该体系将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无前科劣迹、在上海无固定住址的外省市籍、监护人提出回原籍观护并自愿签立监护保证书的涉罪未成年人委托居住地社会观护员进行帮教考察,旨在进一步推动外来未成年人与上海市未成年人获得平等的司法保护。

    去年10月,由长宁检察院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检察科会同当地援助律师、被观护对象及其法定代理人在江苏共同签订了异地观护小李的协议,主要是针对失足原因和不良行为习惯进行观护,经常谈心,掌握其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等等,形成考察帮教的衔接与联动,实现教育考察工作的无缝衔接。

    如今,处于考察期的“少女妈妈”小李在江苏一家服装厂打工,以自己的劳动所得抚养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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