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崇文区推行“信访代理”
2007年以来,崇文区大力推行“以区领导代理为龙头,解决疑难矛盾纠纷;以委办局代理为主线,解决专事突出事;以社区代理为基础,解决小事身边事”的信访代理制后,一件件一桩桩群众的烦心事得到了及时有效解决。
崇文区政府信访办公室主任王新民告诉记者,崇文区实行的“信访代理”就是由有责处理的人或部门对群众的“忧”和“难”进行代理,将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使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得到及时解决,降低群众上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崇文区区长牛青山告诉记者,针对信访代理,全区建立健全了两项工作机制。
一是“一把手信访工作责任制”,即将信访代理分为社区代理(86个)、街道(7个)和委办局代理、区领导代理(1个)三个层级,按照委托代理全程为群众提供帮助。区长直接负责信访工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全部实行行政一把手主管信访,对信访工作负总责,必须亲自管,亲自抓。
二是“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即区委、区政府将对信访代理采取的态度、工作的结果作为检验领导干部官德人品的首要标准,作为是否落实以人为本执政理念主要标准之一。区委组织部与信访办为此共同修订完善了《崇文区信访排查调处工作考核办法》,提出把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实行信访代理、解决民生问题作为衡量评价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并强调对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信访问题的单位主要领导,要脱岗到信访办设立的“补课桌”进行接访,补好群众信访工作这一课。
在近年来大规模推进旧城改造、累计搬迁3万户近10万人的大背景下,崇文区连续3年保持越级群体访、非正常群体访双零指标,全区信访总量连续3年持续明显下降,在2008年来访人次同比下降22%的基础上,2009年来访人次同比又下降32%,其中,集体访连续两年下降50%,并连续两年被评为“首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