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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率拒绝群众办事 崇明开展整改问责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2-24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新华社上海2月23日电(记者杨金志)最近,上海崇明县一位车主渡江去县里缴纳通行费,被业务不精的征收站工作人员草率拒绝,导致这位车主跑了冤枉路。针对这起群众利益受损的事件,崇明全县开展行政作风整改和问责,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今年1月,家住上海崇明县横沙岛的居民黄建忠渡江来到崇明岛,到县公路管理署南门征收站缴纳车辆养路费和通行费。工作人员告诉他,要到宝山区的吴淞养路费和通行费征收站缴费。于是,黄建忠又渡江赶到宝山区,结果发现这里的吴淞征收站已经被撤销。跑了冤枉路的黄建忠愤懑不过,向信访部门反映了情况。

    上海崇明县委、县政府获悉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原来,2005年,长江口的长兴、横沙两岛从宝山区划归崇明县,为方便两岛居民缴纳车辆养路费和通行费,崇明县公路管理署在宝山区设置了吴淞养路费和通行费征收站。2009年10月底,这一征收站被撤销,征收业务统一划归至崇明县南门征收站。

    在工作交替过程中,崇明县通行费征收所的领导未将长兴、横沙两岛的特殊征收业务指导好、衔接好,南门站征收人员尚未了解和熟悉情况,工作人员草率拒绝了黄建忠的缴费要求。事件发生后,崇明县决定由公路署署长和征收所所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向黄建忠当面赔礼道歉,并现场办理黄建忠通行费相关手续。对于这些处理意见,当事人黄建忠表示理解和满意。

    崇明县委书记彭沉雷对记者说,这一事件对政府的窗口服务形象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说明公共服务部门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工作作风存在很大问题,教训很深刻。

    目前,崇明县正在贯彻整改措施。首先,召开全县机关作风建设大会,将此事作为案例,对全县机关干部进行教育,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贯彻“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群众观点。其次,责成县建交委作出深刻检查,并根据此事进行专题整顿,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第三,要求县建交系统召开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对干部职工进行深刻的教育。同时,还要对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和经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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