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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2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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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

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将获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3-02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北京3月1日电(记者刘声)今后各地将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鼓励其参加6~12个月(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村“两后生”(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考取大中专院校,又不愿再复读的学生),给予培训费补贴,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记者今天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该部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要求各地对企业吸纳的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和困难企业在岗职工,重点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对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积极开展中短期(1~6个月)实用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及返乡农民工、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不少于10天的创业培训。

    据悉,2009年,全国共开展各类职业培训近3000万人次,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和稳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的比例,切实保障职业培训资金需要;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制定办法,根据培训专业(工种)的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按照培训的课时数,合理确定在岗农民工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中短期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各类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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