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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力争一个月内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3-02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郑州3月1日电(记者韩俊杰 实习生段艳超)今天上午,河南启动全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优先并从快立案、审理、执结,要尽量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提高效率,保障质量,确保公正,力争在一个月内全部执结,不留积案。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受理环节,要适度放宽立案条件,即使农民工准备的起诉材料有部分欠缺,也要及时立案。各级法院要开通立案热线,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立案或上门立案;对不能写诉状的农民工,可采取口头起诉方式,或及时与法律援助机构联系;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只要其提出申请,可依法为其办理诉讼费和执行费的减、缓、免手续。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要求,各级法院要抽调专门人员组成合议庭,依法尽快审结。对农民工提出先予执行和采取保全措施申请的,可不要求其提供担保;要明确告知农民工诉讼权利义务、指导当事人举证;巡回审判做到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就地执行;对农民工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不再预收申请执行费用。同时,该省还要求灵活运用各种调解方式方法,耐心做好思想疏通工作,尽力促成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另据介绍,一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虽是承包方以拖欠工程款为由提起诉讼,但实质是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对此,河南高院要求,只要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都将列入本次活动范围。

    据河南高院初步排查,该省目前尚有1449件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已经受理、尚未办结,涉案人数4004人,涉案金额1.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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