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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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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内司委调研报告指出——

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任务十分艰巨

本报记者 崔丽 王亦君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3-03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部分经营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依然存在、治理黑网吧难度较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运营经费缺少保障、工读学校生存发展困难重重……”2009年11月,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调研组分赴天津、山西、黑龙江、福建、江西5省(市),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执法检查后续工作调研,发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过程中,上述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2008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同年8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时隔一年半,有关部门对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如何?在国务院各部门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高度重视、纷纷采取措施落实整改、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净化网络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的社会大背景下,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的监督,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专门对执法检查进行了后续跟踪监督调研。之后,内务司法委员会又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部、公安部和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汇报了整改情况。调研和汇报均围绕执法检查报告中涉及的三个重点问题展开:一是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情况,优化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和加强网吧管理的情况;二是加强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建设和向未成年人免费优惠开放的情况,以及对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使用情况;三是加强和改进专门工读学校教育工作的情况。

    全国人大内司委在调研报告中提出: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就执法检查报告提出的有关问题、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实施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需要做的工作还很多,任务十分艰巨。

    经营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现象依然存在

    去年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对优化网络环境、加大网吧管理力度、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提出了明确要求。

    调研组发现,网吧市场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经营性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依然存在,治理黑网吧难度较大,原因首先在于监管不力,文化、公安等行政主管部门技术手段相对滞后,网吧摄像头、二代身份证识别系统等技术设备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对网吧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同时适合未成年人的上网场所严重不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经营性网吧,但公益性绿色网吧,远远不能满足他们的上网需求,造成未成年人极易流向违规经营的网吧和黑网吧。

    由于经营网吧成本低,农村地区网络普及率较低,一些提供基础互联网服务的电信运营商缺乏社会责任感,未履行法律赋予的约束各种网络违规行为的责任,黑网吧的技术源头无法控制,造成黑网吧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广大农村地区大量存在,这些黑网吧一般规模小、隐蔽性强、不易被执法部门发现,即使被发现,处罚力度也很有限,还有一些原本有正当服务职能的互联网接入点变身网吧,如遍布农村的网络服务站,相当部分已成为非法网吧。

    网站作为网络信息的源头,在净化网络环境中承担着重大责任,目前网站有多个部门共同管理,在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执行等方面都存在权责不清、执法权限分散、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

    重经济效益、轻社会责任的错误思想在一些电信企业普遍存在,特别是个别基础电信企业在网络接入、代收费、与下游企业开展业务合作等方面疏于管理,甚至内外勾结,给不良信息造成可乘之机。

    惩治不严,违法成本低,发现网站违规发布不良信息,有关部门只是屏蔽网站域名,对经营者本身没有实质性处罚措施,网络运营商对托管用户的违规行为,大都是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严重的也只是解除合同,停止其网络接入,对违规网站经营者难以形成有效约束,网站经营者因违法成本低,即使被罚款,也无所顾忌,往往改头换面,重操旧业。

    调研报告建议,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好网站经营的入口,建议将非经营性网站设立备案制更改为审核制,网站经营者必须实名登记,加强绿色网吧建设,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应把公益性绿色网吧的投资建设力度向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适当倾斜,消除黑网吧和变相经营网吧业务的站点在这些地区不断产生。

    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存在投入不足、管理不善等问题

    调研组在江西省发现,目前在校中小学生平均每年有170多天的假期,江西省有未成年人近1700万,投入使用的专门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活动场所仅有90多个。山西省有未成年人约900万,但新建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仅98个,各地市的少年宫、青年宫大多建成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设备陈旧与老化现象,全省目前只有两个规模较大的少儿图书馆,其他图书馆只能设置少儿阅览室或少儿阅览席,新建成的青少年活动中心绝大多数位于城区,无法满足全省540万农村未成年人的需求。

    赣晋两省的情况基本代表了各地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和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建设和使用普遍存在的投入不足、管理不善、经费不到位等问题。

    调研报告建议,各级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管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列为经常性开支。一方面加快场馆和活动场地建设,完善、更新设施;一方面提供必要经费,保障这些活动场所能够正常运转,所有面向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和设施,要坚持服务全体未成年人的方向,增强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

    工读学校有“三难”

    我国的工读学校在教育挽救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阵地,全国目前22个省、区、市中有76所工读学校。

    但调研中发现,目前社会对工读学校存在误解,部分家长认为工读学校收留有污点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这些学校招生要征得原学校同意、家长同意、本人同意,由于缺乏可操作性的措施,工读学校普遍招生难,一些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即使流浪社会、出入网吧,也不愿进工读学校就读。工读学校缺少办学特色,对学生毕业后的发展和出路考虑不多,对在校学生的教育转化大多还停留在尽量保证这些学生在校期间不出问题这个较低的水平上。工读学校工作强度、精神压力、承担风险都很大,但是待遇不高,无法吸引优秀教师来校工作,有的在校教师不安心,有机会就想“跳槽”。

    调研报告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规范工读教育的规章,探索工读教育的新模式,抓好入学、教育、管理、回归社会正常生活、工作的各个环节,可以在普通学校开办工读预备班,在工读学校开办职业教育,校厂挂钩、订单培训等,使学生掌握一些职业技能,顺利走上社会,提高工读学校教师待遇,在晋职、评级等方面适当倾斜,给予与劳动付出相适应的津贴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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