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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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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者“被买”3套房的背后》报道追踪

长沙市房产局称:可能是计算机信息录入错误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3-03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长沙3月2日电(记者洪克非)近日,长沙市房产局发来电子邮件,对本报报道《低收入者“被买”3套房的背后》作出回应,否认该局存在假借个人名义及个人身份证制造虚假产权的情况。

    长沙房产局工作人员称,市民来进行房产档案查询的方式,可凭身份证号码、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码、房屋坐落、测量号等多钟方式,在张健被买房一事中,他们发现,通过输入张健身份证号码的方式来查询房屋权属,系统显示该三套房屋的产权人为省委某机关单位;而通过输入张健姓名的方式查询房屋权属,系统显示张健无房产记录。两种查询方式得出的结果不相匹配。同时,通过调阅产权档案查实,张健本人在房产部门档案内确无房产记录,并不存在其名下有三套房屋的情况。因此,为其出具了无房证明。

    来函指出,张健所说的编号为 00147150号的房产权证,是于2001年2月20日发放给产权人省委某机关的;后因该机关需将这三套面积355.53平方米的房产房改出售给职工,该局根据申请,于2007年9月29日对原房产办理转移并对原权证进行注销。该注销行为发生在张健反映的“再次查看房产档案时名下三套房产注销”之前,属于房屋转移登记的正常程序。2000年5月,此三套房屋参加房改时,该机关单位办理产权登记的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与张健的身份证号码中间只相差两个数字,可能是计算机信息录入错误。

    对于张健表示在房补上受到延误一事,长沙市房产局解释说,在资料齐全、完整,情况属实的情况下,从当事人提出申请到货币补贴凭证的发放,大约需要两个月的时间。张健从5月20日来房地产档案馆开具无房证明到8月中旬发放补贴凭证,时隔两个多月,就领取了“住房货币补贴凭证”,可以看出在程序上并未延误。该局表示,为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已采取措施,决定对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全面清理。目前此项工作准备就绪,今年上半年将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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