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发言,受驱使的不该是个人诉求
然而,就记者连续多年参加两会报道的观察,不知从何时起,一些敢于直言、热衷批评的代表却将自身诉求作为发言重点,所言大多是些司法不公、官员失信、政策偏颇带来个人利益受损的个案。因为这事牵涉代表本人,往往说者动情,听者义愤,格外引人关注,身处现场的党政、司法高级官员往往在尴尬之余,不得不当众表态,要对相关事情“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还发言代表“一个公道”。
还有的代表,觉得会议发言、分组讨论时机重要,大谈特谈个人成绩及所管辖领域的最新成就,仿佛不博得上级领导的一个笑脸、几句表扬,这趟北京就算白来。所以,言必谈个人贡献,言必称工作有方,情绪饱满,娓娓道来,就这样,宝贵的讨论、发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即便是有关主持会议的领导出于应付场面、符合人情常理的几句客套话,也会让发言代表如沐春风,如获至宝。
上述两种表现,前者以企业家代表居多,后者以各级官员代表为主。人大会堂,本来就是声音广场,我们并不完全反对代表们的私人诉求和利己性的意见表达。但在人大会议宝贵的发言时间里,将一些个人事项拿到大庭广众之下,将个人的利益诉求通过公共议政渠道去放大,未免显得偏狭和自私了。表面上,他是在反映问题、呼吁重视,实际上争的是个人利益。因为自己的官司败诉,就在人大会议上要求司法部门重审;因为自己受到媒体批评,就利用代表建议案向媒体和记者施压;甚至直接建议财政部门向自己单位和所在地区拨款。过去,有媒体将这些代表、委员直接向中央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反映问题称为“两会上的特快专递”,而实际上,这些“专递”递的是个人利益诉求,丢的是社会公众期待和人间冷暖的普遍感知。
在庄严的人大会议上,代表反映自己的问题,既不回避利益,也不超然独立,而且理直气壮,振振有辞,全然把“代表谁”置于脑后,对于公众而言,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常识是,一心只想着自己的人,怎么能指望他心忧天下,把别人的利益得失放在心上。
眼下的中国,不缺强势者的利益诉求和意见表达,缺的是声音较弱的群体和沉默的多数人的利益代言。社会需要这样的人大代表,他们具有公正负责的品格,超越个人利益的襟怀和勇气,更愿意从国家前途命运的角度出发,推动普惠大众和于国于民有利的公共政策选择。这样的代表意见,才更具有社会价值和历史承担。
作者刘畅为本报记者、范长江新闻奖获得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