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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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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厦门同安区建立监督机制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3-06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据新华社厦门3月5日电(记者郑良)3月2日上午,正在举行的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苏厝村村民代表大会上,村民代表们热烈讨论着村里修缮道路,需要动用的5000元村财,该不该花、具体怎么花。

    苏厝村党支部书记苏振家告诉记者,千元以上的村财大额开支,要召开专门的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讨论通过并经代表签字后,村“两委会”将“代表会议报告单”和“村民代表签名表”报镇上的包片领导审核通过后,才能列支。

    2日上午的会议上,苏振家向30多名村民代表详细说明这笔钱的具体用途、每一项花销名目等,并解答了村民的询问。最终,村民代表们签字同意列支。

    苏厝村是厦门同安区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通过“四项清理”破解农村“三资”监管难题的一个缩影。同安区纪委书记魏晓萌介绍,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同安区通过开展清产核资,清理规范集体承包合同,清理农村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金融机构和国家公职人员参与征地补偿款分配,全面摸清集体资产资源家底并登记造册向村民公布,建立村财开支接受村民监督的长效机制,规范了农村“三资”管理,“给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同安区农业局局长彭明赞说,清产核资包括摸底、清产、评估、核资、登记等程序,清理小组对于村、组两级集体的各类资产、资源、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清理、核对、查实和登记。清查核实后,经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予以公示,“把家底清清楚楚地亮给村民看”。

    魏晓萌说,通过清理、核实、调账、登记公示等程序,上级部门和村民对村、组集体资产资源的分布、存量、结构等状况做到心中有数。在摸清家底后,同安区建立健全集体资产和承包合同管理档案,出台《同安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暂行办法》和《同安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三资”管理进入制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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