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10年3月24日 星期
当前位置:首页-->> 青年话题

学生当卧底:教育行政化导演的“无间道”

傅达林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3-24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卧底”、“无间道”、“告密”、“打小报告”……几乎一夜之间,昆明市新推出的在学生中发展“治安小信息员”制度,被置于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近日,昆明市教育局德育处的李少忠处长表示,对于此事目前教育局正考虑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一旦有结果,将给社会一个正式答复。(《新闻晨报》3月23日)

    其实,这样的制度从一开始就经不起法治和民意的推敲,受到舆论的强烈质疑原本并不奇怪。在法治意识渐浓的现代社会,如此动用公权力,给学生附加上校园暴力“卧底”的义务,肯定逃不脱合法性的追问。

    因为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频现,昆明市教育局、市公安局才联合下发《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的通知》,要求学校各班主任要在班上发展2至3名“治安小信息员”,收集校园暴力和“拔毛”等侵财犯罪、手机网络淫秽传播、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学校周边不良青少年活动情况以及学生急需学校、公安机关援助等信息。

    这样看,公权力出此下策也是完全出于净化校园环境、保护学生利益的良好意图。但是,在所有奉行法治的国度,遏制校园暴力、打击校园内违法犯罪活动,都是警察的法定义务,而断无转移给学生的道理。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法规预设了学生充当警察“线人”的义务,相反,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招用未成年人从事有危险性的工作。有关部门欲陷校园暴力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不知当初是否考虑过“学生线人”的安危与利益?

    即便不站在保护“卧底”学生的立场,单从公权的合法限度而言,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是否有何权力给学校下达这样的指令?法治社会,公权机关秉持的是“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的铁律,一旦突破立法设定的权限范围,公权必将走向肆无忌惮,进而危及公民权利。就教育部门而言,虽然作为主管单位可以给学校发布指令,但也没有哪部法律授权教育管理部门可以强制班主任去发展“卧底”!

    而此项制度的更大弊端在于,在心智仍不成熟的学生中鼓励“打小报告”,将直接影响到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培育,甚至干扰他们长大后成为一个光明磊落的公民。

    只要将平日里常见的教育界怪事打量一番,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是要求学生参加商业剪彩,还是委派学生当“卧底”,抑或是各种怨声载道的“择校费”,背后无不折射出教育行政化的弊端。教育部门习惯性的公权介入,总会让类似的背离教育正途的事件一再上演。试想,在崇尚教育自主、学校自治的环境里,行政部门敢如此明目张胆地对学校和学生“指手画脚”设定义务吗?行使自主管理权的教育者能同意如此不负责任的“潜伏”举措吗?

    不久前,引发舆论热议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被寄望为革除教育行政化体制之弊的开端。但是很显然,教育行政化的根结不在于学校与校长的行政级别,而在于政府对教育的权力控制程度与方式。什么时候政府由大包大揽转身为制度供给,什么时候教育自治有了切实的制度保障,发生在校园内的荒诞事件才能彻底终结。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