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革命和同志的理解已经变化
作者的研究对象不再是单纯的、在个人那里存在的“思想”、“理论”、“概念”,而是相当社会化了的、已经深入到众多人脑子里的、因此也就具有社会行动活力的“观念”。我们可以将“观念”看作一种在个人思想和社会行动之间的中介。并不是说我们每个人都有原创思想的能力,但是,我们都有自己的观念——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等,我们依靠这些观念应对我们的生活世界。当有意义的新思想在少数个人那里产生之后,要产生影响社会的效力,就还必须在某个范围内流行,成为某个群体中的观念,然后越来越普及,成为人们行动的目标或动力,最后在不同程度上改变社会的面貌。一个人的思想如果不变成千百万人头脑中的观念,也就不会产生改造世界的伟力。正是“观念”连接了思想和行动,也连接了个人和社会。
20世纪中国的一个特点就是,人们的观念发生了亘古未有的巨变。过去历史上虽然也有过几次观念的重大变化,比如在殷周之际,超越“上帝”的观念淡化,“亲亲”的观念进入政治领域;春秋战国之际,原先人们熟知的“分封”的“列国”变成了“郡县”的“天下”。然而,近代的观念巨变除了在规模和深度上超过以往,它还具有自己一些鲜明的特点,诸如其原创的思想并非生自本土而是来自西方;观念先行,且面向的不仅是上层而是整个社会。但到接近上世纪末的时候,不断“革命”的意识形态浪潮退去,人们对这种价值理念的热情不再。“革命”“解魅”了许多传统观念,最后它自身也被“解魅”。
按作者的说法,今天中国人的观念,尤其是所理解的基本的政治观念内容,却基本上还是在上世纪初叶就形成并固定下来了,只是这些观念的关系和重要性在今天发生了重大变化。比如,今天的人们都不难感觉到:“革命”不再有裹挟一切的力量了,甚至“同志”一词在日常生活中也很少被人应用了。作者依据大量的统计分析,将当代观念在近代的形成过程分为三期:第一期是19世纪中叶以后的洋务运动时期(1830~1895),这一期的特点是根据中国原有的政治文化观念对现代西方观念的意义进行“选择性的吸收”;第二期是从甲午后到新文化运动前的二十年(1895~1915),这是中国人以最开放的心态大量学习和引进西方观念的时期;第三期是新文化运动时期(1915~1930),尤其是1919年以后,这期间中国人对西方观念进行了一种“创造性的重构”,并在消化和整合这些观念的基础上,建构了现代中国主要的意识形态。
可以说,第三期的“选择性吸收”,有一种鲜明的社会运动的导向,一种重心不是认识和解释世界,而是要行动和改造世界的导向,它也是一种指向未来的导向,往往是依据对未来的价值和理想——其实也是刚刚从西方吸收过来的某些观念——来进行相当严格的、排他性的选择,并将选中的观念打造成极具社会动员力的响亮口号。作者向我们细述了诸如“权利”的个体性和正当性的含义逐渐失落;笼统的“民主”、“人民”取代了“共和”、“立宪”;“真理”取代了“公理”;“科学”代替了“格物致知”;“社会”代替了“群”。这样,不仅一些用来翻译西方新名词的中国传统概念失去或改变了原先的意义,一些西方的观念也失去或改变了它们的原意。中国长期一直在学习西方,但也并没有照搬西方,照搬实际上也不可能。
作者自承他们的研究特质还依然是:“问题是旧的,方法是新的”。这种执著的问题意识的形成可以追溯到上世纪的“文革时期”。与这本书的研究偕行,他们建立了一个包含一亿两千万字文献的“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专业数据库”,运用最新的电脑技术进行检索、分析和统计。我们或许可以说,还是能够从他们的研究轨迹看出一种理科背景和科学精神,他们力图使对这种思想史的研究在某种意义上成为可验证的。
在上个世纪,着眼于社会的运动和革命,一些“观念”一度被牢固地联接为一种“意识形态”或“观念形态”,并呈现或许诺种种绚丽灿烂的图景。而在这“万花筒”破碎后,却还是有人在不倦地审视和琢磨从中散落的彩色碎片,其用意也许可以从作者“导论”的开头语中引申出来:如果我们能比较清楚地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或也就可以较为明白地知道自己要往哪里去。
法律出版社
2009年12月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