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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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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击南平血案庭审

杀害8名学童的凶手一审被判处死刑

本报记者 陈强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4-09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16天前,在福建省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制造震惊中外杀人惨案的辞职医生郑民生,今天被押上法庭接受审判。

    上午8时,郑民生故意杀人案在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指控,被告人郑民生因屡次恋爱受挫,又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遂悲观厌世,进而产生行凶杀人的恶念,并选择小学生为作案对象。3月23日上午6时20分许,被告人郑民生携带一把长约30厘米的尖刀离家后,窜至南平市实验小学附近,伺机作案。7时25分许,被告人郑民生见该校门口聚集了数十名等候入校的学生,便混入人群中,站在校门口空坪南侧水泥路旁小学生陈某的身后,持刀朝其颈部猛割一刀,致陈当场死亡。随即,被告人郑民生在学校门口空坪及空坪南侧水泥路等地又持刀朝12名小学生的胸、腹等要害部位捅刺,后被在场的群众阻止并控制。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陈某等8人均因人体重要血管、重要脏器被锐器切断、刺破造成大出血死亡,被害人张某等5人均为重伤。

    对此,被告人郑民生称“对杀人起因、受害人人数及受害部位有疑义”。在接下来的提问环节,公诉人问被告人郑民生“3月23日早上你几点离开家?带了什么东西?”等问题,郑表示“这种描述方式让人先入为主,有失公正”,他要求“先讲起因,再讲结果”。在审判长一再强调“必须先回答公诉人的提问”后,郑选择了“沉默”。

    鉴于被告人拒绝回答问题,公诉人暂停提问。审判长让公诉人出示证据。屏幕上陆续显示了15张杀人现场监控录像的截图,其中第一张是凶手郑民生左手拿着裹有尖刀的黑色夹克进入现场的画面,最后一张是举着摩托头盔的学生家长和郑对峙的画面,其他13张分别为13名学生受伤害的镜头。看到自己的孩子被杀害的场景,坐在旁听席上的一些受害人家属失声痛哭。

    被告人郑民生对现场图片证据“没有疑义”,但表示“没有起因就没有这种结果”。

    公诉人在宣读被告人郑民生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时提及了其杀人动机:在马站医院工作时被院长王某迫害;谈过5次恋爱都没成,其中一个叶姓女子10年来还到处说其坏话。

    郑民生在侦查阶段的供述称,之所以杀小学生,是因为可以“多杀几个人”,目标是杀30个,最少10个。原准备用刀子抹学生的脖子,这样“杀得快”,后来看到学生到处跑起来,就改用刀子捅。

    而被告人郑民生今天在法庭上陈述事件的起因时,则把“70%的责任”归咎于叶姓女子。

    今年42岁的郑民生说,叶某和他交往,时而说“会成”,时而又说“不会成”,令他心灰意冷。可叶又在外面乱讲“非他莫嫁”,他觉得叶有神经病,“有一两百万身家的小财主”叶某就“联合公安迫害我”,“污蔑我是长沙命案的杀人犯,想把我像蚂蚁一样捏死掉”。“这个事情全市都知道,只是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要对我下手”。郑声称,3月23日早晨,他预感他们要来抓他,担心“自己无辜被人害死”,于是就先动手,想把事情闹大。这样,“你们追究我,也要追究最终把我逼上这条路的人”。

    但是,叶某的证言否认了郑的说法。她说自己和郑民生“什么关系都没有”。前些年,郑曾经隔两三个月打电话到她家约她,但她从来没有和他一起出去过。“有一次,郑民生打我手机,正好我男朋友接的。警告他之后,他再也没有打电话来了”。

    一位旁听的死者家属忍不住大声质问郑民生:“你和叶某有仇,为何不去杀她,却杀了这么多无辜的孩子?”

    坐在被告席上的郑民生怯怯地回答:“当时找不到她……”

    法庭上,公诉人还宣读了郑民生的同事、家人的证言,说明郑“性格内向,生性多疑”。被告人郑民生显得很不耐烦,不时插话道:“乱讲”、“污蔑”。

    被告人郑民生的指定辩护人发表了简短的辩护意见,认为对起诉书指控郑民生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不存疑义。被告人在案发当天,共接受警方6次审问,供认一致,均承认了犯罪事实。

    郑民生在法庭最后陈述时说,我是个本分的人,很想过普普通通的生活,辞职后甚至想去洗车、当服务员为生,穷就穷一点,没关系。走到这一步,事出有因,与叶某这个女人和她的家人有关系。我希望把整个过程查清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休庭40多分钟后,中午12时许,法庭恢复开庭,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被告人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民生因恋爱受挫,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而悲观厌世,竟持利刀疯狂地朝无辜的13名小学生的颈部、胸腹部等人体要害部位猛割、猛捅,致8人死亡,5人重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实,被告人亦供认不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被告人郑民生犯罪动机明确,犯意坚决,手段之残忍,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重令人发指,依法应予严惩。

    法院同时对该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被告人郑民生应赔偿给受害人家属的金额总计300多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郑民生表示:“我要上诉。整个事情并没有搞清楚”。

    本报福建南平4月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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