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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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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陆丰一中学生泼硫酸致18人受伤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4-11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新华社广州4月10日电(林军强 孔博 郑天虹)记者10日从广东陆丰市委宣传部了解到,9日上午,陆丰市甲东镇甲东中学发生一宗学生泼硫酸致人受伤案件,现场造成18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伤者随即被送到医院治疗,其中6人经简单处理后已返家。

    9日8时许,汕尾市所辖的陆丰市甲东中学学生蔡某因与同学发生口角,用自带硫酸泼向同学,造成18名学生受伤。其中,5名学生已被送汕头市治疗,7名轻微灼伤的学生在当地医院治疗,6人经简单处理后已返家休息。

    案件发生后,汕尾、陆丰两级市委市政府作出指示,要求当地医疗部门全力治疗伤者,确保伤者生命安全;镇、村要认真做好伤者家长的思想工作,防止次生事件的发生;教育部门要做好在校学生教育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公安部门要尽快查明案件原因。广东省教育厅思想政治教育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事件还在调查中,未弄清楚原因前不便接受记者采访。

    记者10日下午在汕头市中心医院看到,5名学生都是男生,烧伤部位大致在背部、脸部和手。该院烧伤病科王主任介绍说,5名送来治疗的学生烧伤面积都在2%至10%之间,个别严重的达到3度深度烧伤。

    广州市青少年精神卫生研究所儿童少年心理研究室主任戚元丽博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这一案件情况看,未成年人蔡某采取极端方式发泄内心情绪的行为并非偶然,是其心理受到压抑累积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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