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笔记
同与不同
章诒和、贺卫方合著的《四手联弹》,我先读香港版,后翻内地版,发现它们的同与不同。不同之处,显著者二:内地版少了五篇,主要集中在香港版“甲乙丙丁辑”的“丙丁辑”,最后,丙丁合为一辑,丙辑;二是内地版装帧极尽华丽,为同类出版物中极少见。除此,两个版本大体一致,尤其内地版保留的正文部分,还未发现内容有明显改动的地方。无论贺写的“建筑的政治学”,还是章的“我看到了洪堡大学”——这不同与同,体现了内外有别之精神,内地读者理不理解,还在其次。
这是一部篇幅不大的,由游记、读书笔记、“琐事”回忆为主构成的随笔集,因贺卫方支教新疆石河子大学时拍摄的照片,章随感动议,贺附和而成。序言中,章像是给“联弹”定了调子,“世俗、趣味、随意”,无政治、思想和锋芒。到底是两人四手,时空交错,背景不一,如何定于一调?
此书最大的看点,正是章的定调与实际弹奏出的乐章间的同与不同。世俗、趣味、随意是有的,但吸引人的,恐怕还是联弹者尽量避免的政治、思想和锋芒。这正反映了知识人当下所处精神境遇之实情——想归想,做归做,力求统一,还只是期望。
经典的背景
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是一部经典,最近上海三联书店出版他的《美国游记》,是前者名副其实的“背景”。这部笔记之所以重要——一点也不比经典差—是因为笔记中的文字,像刚出锅的酒。托克维尔的观察、谈话记录,原汁原味地记录在那儿,清醇而猛烈。
中文版第33~34页、第39~41页的记录,值得反复阅读与体味:政府缺席最令人满意的结果之一,是个人力量的发展。每个人都学会自己思考和行动—他内心变得坚强,心胸更加开阔;不依靠外力—它们永远无法满足所有的社会需求。这种状况对民众的道德和政治品格,产生重大影响。所以,“一个好政府最需要关切的应当是使人民逐渐养成不需要政府也能自我治理的习惯。”
托克维尔记录了美国驻西班牙前大使埃维莱特的一句话:“一个民族的起点极为重要。”一个叫斯帕克斯的人跟托氏谈道:我们的祖先在创建state之前,先创建了乡镇,“这样一个起点给乡镇精神和共和原则提供了多么大的动力”,使美国人独树一帜。斯帕克斯还提醒说,美国历史是没有先例可循的,模仿起来要谨慎。——这句话,我赞同一半儿。
复制与剽窃
标题是美国著名法官理查德·波斯纳《论剽窃》的主题。这部著作,小而易读,但不失波斯纳的一贯作风:说理透彻,分析绵密,可操作性强—他毕竟是坐庭法官,要断案的。全书7章,只第六章涉及理论辨析,精到、准确,可有关剽窃的定义,几乎贯穿全书各章节,由此见得波斯纳法官给“剽窃”作规范性定义的谨慎态度。
波斯纳首先试图厘清复制的性质。经过很长一段论证,他对剽窃下了“初步”定义:“欺诈性抄袭”,并与版权侵权区分开来——复制主要涉及版权侵犯。他进一步定义,认为拿“非双方合意的欺诈性抄袭”来定义“剽窃”更好,因为它更准确。接着,他分清若干种不能定义为剽窃的情况,比如“杜撰”不算剽窃,模仿更不是,等等。
最有意思的,是波斯纳对剽窃动因,以及当事人自辩理由的观察和分析,集中在第六章。他说,在美国,左派人士对剽窃有比右翼更宽容的态度,认为是对知识产权霸权的“暴动行为”。他们还发明了“拼合式写作”这个词,patchwriting,是指“从渊源文本复制内容,然后删去一些字词,改变语法结构,或者插入一二个同义词。”当然,当事人为己开脱的理由,主要是“无意”,最新的发明是“隐藏的记忆”一说—读过剽窃的内容,但写作时不记得曾读过。不过波斯纳法官说,心理学家尝试解释这一说法,认为没有证据表明此说成立。第108页有句话值得体会,这里不抄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