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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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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院白皮书提出

“打黑除恶”剔除GDP中无赖经济

本报记者 田文生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4-23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白皮书指出,“打黑除恶”是社会基础工程。建立“打黑除恶”长效机制,务必政治、经济、社会、法律手段并举,打露头之势,断经济之源,绝政治所靠,让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法治社会无处遁形。实施、形成打击合力、建立长效机制,是预防和遏制“涉黑”犯罪现象的治本之策。

    白皮书说,对易垄断、高利润、监管弱的领域,必须规范管理。对黑恶势力易染指的娱乐、建筑、运输、招投标、拍卖等行业,加强资格审查,防范黑恶势力进入。强化对市场行为的日常监督和服务,防止暴力拆迁、非法采矿、垄断经营、强迫交易等现象出现。

    旅馆业、娱乐场所、文化市场,是滋生黑社会性质犯罪的温床。枪支、爆炸物、毒品、色情等不良需求也是催生黑社会性质犯罪的重要因素。职能部门应加强特种行业、特种物品的管理监控,严禁黄赌毒,铲除黑社会性质组织生存土壤,剔除GDP中“黑”与“黄”的不良成分。

    白皮书还提出,应依法加大对黑恶势力首要分子、骨干分子判处和执行刑罚的力度。针对“涉黑”组织暴力多样化趋势,依法认定滋扰、威慑、心理强制等软暴力手段,无缝隙打击“涉黑”犯罪。

    白皮书建议,提高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法定刑档次,增设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财产刑,赋予“打黑除恶”更有力的法律武器。在司法体制改革中有针对性地建立污点证人、卧底证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提升“涉黑”犯罪证据收集质量及效率,分化瓦解黑社会性质组织。

    白皮书强调,对“保护伞”判处刑罚,不仅应依据犯罪数额,还应结合危及党和国家事业、动摇执政基础、破坏党群关系、伤害群众感情、损害国家政权机关形象等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本报重庆4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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