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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3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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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博园区竞争对手“撞车”

本报记者 周凯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5-31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除了成为世博会的赞助商,企业想在世博会上“露面”,还有一个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自建企业馆,万科就是其中之一。万科集团2007年年底就确认将以独立建馆的形式参展上海世博会,也是第一家确认参展的非合作伙伴企业。被设计成7座麦垛的万科馆如今在浦西园区颇受参观者欢迎,本身就是低碳建筑的万科馆对改变房地产企业在公众的形象显然也能发挥作用。

    当然,也有抱团上阵的。中国民营企业联合馆就是由复星集团牵头,阿里巴巴、大连万达、苏宁电器、易居中国、民生银行、红星美凯龙、美特斯邦威等十几家国内知名民营企业联合建设的,虽然出资比赞助商也少一大截,但参建企业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在广告上打上“上海世博会民企馆成员单位”。上海企业联合馆则是由上海市国资委下属的近40家大中型国有企业联合出资建造的。

    即使不建馆,也可以通过各种形式“进驻”世博园,打出世博概念。国内第一大电纸书企业——汉王科技就成功地进入了世博园内的城市最佳实践区、全球青年创新之旅展馆以及新闻中心三地,在城市最佳实践区的上海案例馆——“沪上生态家”里有汉王的展台,在全球青年创新之旅展馆里展示了汉王科技最新的7款电纸书,而在新闻中心里也有汉王的电纸书产品。

    还有一种“价廉物美”的方法就是成为单个场馆的赞助商或供应商。因为根据有关参展条例,国际参展方可以有一定商业运作,即使世博会已经有同类产品的赞助商,但还是可以成为单个场馆的赞助商,虽然不能使用世博会的相关标志,不过对大多数公众来说,看到的只是“世博会”、“赞助商”这两个关键词,至于是哪个具体场馆的赞助商其实倒也无所谓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在世博园区,竞争对手“撞车”的事例屡见不鲜。比如,可口可乐是上海世博会非酒精饮料类的全球合作伙伴,但百事可乐却通过赞助美国馆曲线入园;交通银行是世博会的全球合作伙伴,但花旗集团也是因为赞助美国馆而有了“世博”的身份;中国移动是世博会的全球合作伙伴,但中国联通则让芬兰、挪威、西班牙等国家馆选择其作为通信服务提供商;作为上海世博会场馆中央空调、通风和空气净化产品的唯一供应商,远大非电中央空调已经进入上海世博会世博园区的250个场馆,但包括TCL、志高中央空调在内的多家公司中标世博中央空调项目;百威是世博会啤酒项目赞助商,但青岛啤酒却在零碳馆里办起了“世博盛宴”特色餐饮评选活动;腾讯是世博会唯一互联网高级赞助商,而新浪却开通了世博会志愿者微博。

    还有一些企业干脆就打起了“擦边球”,希望分文不花就能沾点儿“世博”的光。比如,在全国首起涉及上海世博会的侵权案中,上海弘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故意将其开发的一座楼盘命名为与“世博会”谐音的“士博汇·弘辉名苑”,并宣称是“世博之城,都会之心”,而且还使用与申博徽标近似的图文组合作为楼盘标志,擅自复制使用“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词,于2005年被判赔偿上海世博局40万元,并被罚款5万元。

    今年1月15日,上海世博局首次对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隐性营销问题做出预警,要求所有世博高级及以下赞助商、各赞助企业能够严格执行合作协议条款中有关标志使用和广告宣传条款内容,并按规定事先履行审批程序,做好隐性营销行为的防范和警示工作。

    在4月的世博会试运营期间,上海世博局就有关组织借上海世博会名义举办商业性活动发表声明,公众若发现有任何组织在借“世博”、“世博会”名义举办评选、论坛、竞赛等类似活动中吸引(接受)商业赞助、向参与者收取费用或借机推销相关产品或服务等情况的,欢迎通过世博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随着世博会的热度不断提高,企业打“擦边球”的现象也开始升温。上海世博局副局长陈先进明确表示,上海世博会知识产权保护和反隐性营销工作是上海世博会成功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世博会的赞助企业,我们一定会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于非世博会的赞助企业,如果从事一些公益活动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世博会标志等知识产权的,但如果是出于商业利益的目的,我们一定会严厉查处,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陈先进的表态也给赞助商一些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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