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找到1045个行政行为风险点
本报昆明6月10日电(记者张文凌)云南省监察厅今日公布,云南省各省级行政机关围绕行政审批、重要公共资源交易以及人、财、物管理使用,确定3个以上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分析风险表现形式,制定监督防范措施。截至5月18日,41个省级部门共查找到风险点1045个。
确定关键岗位和监督重点环节是按照云南省政府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要求进行的,41个省级部门共确定关键岗位228个、重点环节440个,制定监督防范措施1123条。
这些确定的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针对性强,有的是拥有固定资产投资、国有资产管理、国有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城市规划管理等审批权力的岗位和环节;有的是食品药品质量、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服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以及社保资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资金等的管理和使用岗位;有的是各级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群众极为关注、反映较为强烈且问题易发多发的多个环节等。
云南省监察厅一名负责人说:“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确定,有利于各级行政机关按步骤、有重点、有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行政行为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不知道监督什么为有的放矢地监督,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行政行为监督制度的执行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