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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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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交通局局长被杀案一审宣判

主谋前局长和凶手均被判死刑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6-15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新华社哈尔滨6月14日电(记者颜秉光)黑龙江省鹤岗市交通局局长李星光被杀案6月11日宣判,其主谋鹤岗市交通局原局长、市政协原副主席白玉库因犯故意杀人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等多项罪名,一审被判处死刑。行凶者和其他参与人员分别被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

     2009年8月17日17时56分左右,李星光在自家单元门前被歹徒杀害。警方经过艰苦调查,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白玉库、徐广东、徐广北、王剑波和杨靖武。白玉库交代,他利用表弟王剑波在提职问题上对李星光的不满情绪,指使王剑波雇凶杀害李星光。王剑波通过中间人杨靖武、徐广北,以26万元雇佣凶手徐广东制造了这起血案。

    6月11日,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白玉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徐广东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剑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杨靖武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徐广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白玉库等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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