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不是一锤子买卖
钱良春
经过陕西商洛洛南县退休人员刘新政牵线搭桥,外地一家企业来到洛南并签约投资1.2亿元。按照此前政府出台的政策,他应得到120万元奖励。然而两年来,刘新政并未拿到奖金。6月18日,洛南县一领导承认这家企业是通过刘新政在网上发帖引来的,但他否认刘新政是“引资人”。他表示,招商的主体是县委、县政府,何况实际签约根本就没有1.2亿元。(6月20日《华商报》)
普通市民不可能代表地方政府与客商签约,这是常识,洛南县政府的文件中也并没有对“引资人”的资格进行界定,贸然否定刘新政的“引资人”身份,可以说是过河拆桥。
洛南的做法并非孤例,去年10月,邢台市政府以“政府文件不是悬赏告示”为借口,拒绝兑现1650万元招商引资奖励,结果被市民告上法庭。近年来,为了发展地方经济,不少地方政府四处招商引资,并出台奖励措施,推动全民招商。然而,招商引资不是一锤子买卖,政府加盖公章的红头文件都不算数,还有何公信力可言?
洛南县政府这样的做法,不仅会挫伤群众的招商引资热情,也将让更多的外来投资商寒心——看似省下了应向刘新政兑现的120万元招商奖励,背后的损失却不可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