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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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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婚姻是垄断的

■冯雪梅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6-29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即使自由市场经济的铁杆粉丝,也不会贸然反对婚姻垄断的合理性。除了要承担道义上的责任外,打破垄断所要支付的社会成本,更得仔细权衡。

    尚在“襁褓”中的离婚官司,让俄罗斯石油大亨阿布以“预备第一名”的身份,荣登“史上最贵离婚案”排行傍。一旦妻子伊莲娜的诉讼请求得到法庭支持,阿布将为婚姻的解体支付55亿英磅(约700亿人民币),大约是他现金资产的三分之二。

    榜单的头把交椅上,目前坐着萨姆纳·雷德斯通。美国传媒业的这位“老大”,在其“巨无霸”王国里说一不二,爆炒汤姆·克鲁斯鱿鱼毫不手软,却不得不赔偿30亿美元赡养费,结束自己52年的婚姻。

    经历了恋爱自由市场随心所欲的挑选之后,婚姻围城的垄断让很多人苦不堪言,它不仅导致情感生活的低效,也培养了“唯我独尊”的惰性,更造就了离婚的高昂成本——富人们的作为,只会让市场行情水涨船高。

    要大张旗鼓地反垄断吗?没那么容易。

    恋爱时期的如胶似漆,不只取决于新鲜感(边际效应总是从最高值开始递减),更出于竞争的需要。作为“卖方”,你得具备“待价而沽”的资本,“保值升值”的潜力,以及其他“卖家”所没有的差异化服务。你也深知,“买方”的选择余地很大,不存在“只此一家,别无分店”的霸权。所以,你会小心翼翼,谨慎以待。掂量所说的每一句话,斟酌每一次行动,因为它们很可能决定整个交易的成败。

    为了让自己备受青睐,或者,能够在众多觊觎者中拥有心仪的那个人,人们会充分提高自己的质量,增强自身的竞争力,也会千方百计讨好“买主”,或者不计成本和情敌“血

    拼”。咖啡私语、烛光晚餐、浪漫之旅、钻石倾情……种种促销和PK手段全部用上,最终,买主在物有所值的诱惑下,卖主在备受宠爱的欣喜中,“交易”完美落幕。洋溢着幸福和满足,两个人告别爱情的自由市场,牵手共赴婚姻的垄断围城。

    当然,这不意味着竞争的彻底消失,婚姻是一种介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垄断竞争。也就是说,你不是唯一的“霸主”,其他人也参与竞争,他们能够提供不同质的产品或服务,消费者(配偶)也有其他选择。只是,这种竞争并不是平等的,有壁垒的障碍——结婚证保护你对婚姻的各项权利和收益,也限制其他竞争者“准入”;这种消费也不是自由的——情感自由市场的大门已经关闭,贸易保护的坏处,是供求双方都要为此支付高昂代价。

    垄断竞争的弊端一目了然:资源无法得到合理配置,质次价高。

    “法律保护下的缺乏竞争的垄断,大家都没了提供优质感情产品(服务)的压力。花言巧语停止了,代替的是程序化的对白;温文尔雅收敛了,代替的是明目张胆的粗俗;娇羞的笑容停止了,代替的是永远不变麻木的脸;热情的鼓励停止了,代替的是冷嘲热讽不屑的眼神;想亲吻的冲动停止了,代替的是要推倒围墙摘红杏的心……——多智慧的总结!

    可婚姻的垄断为什么能因袭至此,长治久安呢?

    表面上看,婚姻是男女私事,他们有权选择和决定“自己的婚姻生活”。但事实上,婚姻更是一种社会行为,它所具有的社会性,决定了婚姻制度的设计,要以增加(而非减少)社会福利为前提。对于单个婚姻而言,鼓励竞争消除壁垒,可以换来低成本和好服务。但是,当所有的婚姻都敞开大门欢迎自由竞争之后,结果恐怕不是所有人(社会)都拥有自由与幸福。

    别忘了,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失灵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其无法控制负的外部性。打破婚姻的垄断,其可能带给社会的负外部性显而易见——它导致家庭和社会的动荡不安,产生子女抚养、原配偶(往往是竞争中的失败者,居于弱势地位)再婚难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些无法量化的代价和后果,并不完全由离婚行为的始作俑者承担。

    以婚外情为例,它可以看做自由竞争式婚姻的一个范例,其负的外部性毋庸多言——不仅使婚姻中另一方的利益受损,而且具有不良的示范作用,“诱导”更多的人进行情感走私。

    如果我们把婚姻理解为一种受法律保护的长期合同,离婚是解除这一合同的惟一合法手段,婚外情则是违约,应该受到惩罚——这通常也是减少负的外部性产生的手段之一。

    就像单纯的环保意识不足以制约污染企业的排污行为一样,在控制离婚率上,经济制裁明显要比道德伦理的说教管用。同样,道义的谴责,财产的损失,以及时间、精力、情感等等沉没成本的付出,都是离婚者必须承担的代价。

    这也可以看作是对婚姻垄断的保护,以及对反垄断的负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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