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创新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印发
■领导干部应报告收入、房产、投资等事项
■领导干部应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应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据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 中青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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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7月12日 | 星期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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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应报告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应一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据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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