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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1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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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富人比邻易
与富裕攀亲难

胡印斌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7-16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兰州市推行贫富混居,在商住小区内“配建”与商住楼外观造型、色泽都一样的廉租房和经适房。如今,“混居”在兰州已被视为一种“模式”,兰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主任孙建中表示,这是“经过反复权衡,刻意安排的,在全市各个区县几乎都被采纳”。据说,“贫富搭配”的目的,是不让贫困人群“边缘化”,并在邻居的积极影响、帮助下,走上发家致富之路。(《重庆晚报》7月15日)

    此前也有报道称,今后武汉市不再成片开发经适房,无论开发什么楼盘,都必须拿出一定比例做经适房和廉租房。官方解释称,富人与穷人这样混居,既可共同享受小区及周边交通等公共资源,又可保证房屋质量,还可避免富人与穷人间产生心理隔阂。(《武汉晚报》6月15日)

    武汉的“贫富混居”可能还只是当地官方的一纸规定,而兰州的穷人已搬进了现实中的“富人区”。从媒体报道可知,住进“富人区”、全家5口人总收入不足1250元的贫困户马世杰表示,“很满足”。不过,媒体没有报道那些“富人”的反应。比邻而居,或许在未来的日子里,大家成天抬头不见低头见,真的可以相互影响、贫富互补,穷人们将不再边缘,进而走上致富之路。

    然而,以为“贫富混居”就可以渐渐地“在邻居的积极影响、帮助下,走上发家致富之路”,这未免有些不切实际。贫困户或者干脆说穷人,当然可以经过一定的制度安排,与富人比邻而居,但仅仅通过居住地的改变,并不足以改变穷人的经济状况。

    在传统的熟人社会中,中国人历来讲究“择邻而居”,所谓“孟母三迁”看重的就是比邻之间的相互影响。而在现代城市社区,此种“古风”虽有所保存,但毕竟已不再是那个传统的熟人社会,邻居间关系也逐渐淡薄多了。要说“富邻居”对“穷邻居”能有多大影响、带动,确实不是一件能量化、确定的事情。从“富人”一方而言,也没有那样的义务。即便有,恐怕也是小概率事件。至少,这不应成为公共治理中缩小贫富差距的依据。

    贫富混居,也只是居住的一种形式而已,并非经济政策。它不能被赋予太多美好想象,更不能替代政府改变贫富悬殊状况的政策安排。在贫困群体的住房权利得到保障后,还是应有其他配套政策帮助这个群体提升其经济实力,逐步改善其经济地位。仅仅住进“富人区”,仍不足以改变贫困者“边缘化”的社会地位。

    论者每每乐意援引法国“贫富混居”的“城市更新计划”,这往往容易走上另一个极端,即孤立地看待“贫富混居”,以为这剂药方就可以药到病除,中国城市中的贫困群体只要与富人“同一个屋檐下”,似乎就均贫富了。事实上,当下中国的贫富差距并不是贫富分居造成的,贫富混居注定不可能让穷人与富裕攀亲。根本上还应在经济政策的制定上,多给贫困者一些致富机会;在社会政策的制定上,让贫困者多一些上升通道。

    如果不从制度上有所改进和反省,只是通过政策强力让穷人住进“富人区”,则“富人”很可能选择“用脚投票”,去寻觅新的富人区。毕竟,大家都有选择居住地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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