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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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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久押不决 今年10月底前解决

上半年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同比下降12.7%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7-21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综合新华社南昌7月20日电(记者隋笑飞 李兴文)记者从在江西井冈山举行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获悉,对目前掌握的久押不决案件,检察机关将分级负责,逐件清理。羁押8年以上的,由高检院挂牌督办;8年以下的,由省级院负责清理和督办。各省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进行分级清理。这项工作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

    羁押期限监督始终是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也是保障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记者同时了解到,今年下半年,我国检察机关将建立防止和解决久押不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重点是建立久押不决案件报告和备案审查制度、分级督办制度、办理在押人员及其家属申诉制度等。高检院正在起草相关文件,争取年内印发施行。

    今年上半年我国检察机关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依法不捕、不诉。共不批捕66350人,不批捕率为13%,同比增加两个百分点;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2979人,同比下降12.7%;决定不起诉刑事案件10900件15858人,分别上升17.8%和15.2%,不起诉率为3%,增加0.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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