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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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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分地“长”出23层楼

“最牛违建”挑战行政不作为

“新华视点”记者 李舒 刘彤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7-21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没有任何审批手续,西安南郊北山门口村13户村民将宅基地凑在一起,集资建造了一栋23层住宅。远远看去,这栋高楼像从城中村低矮民房中“长”出的怪物,被人称为“最牛违建”。而今,类似的违章建筑不断出现在城市边缘,成为城市化过程中的社会治理尴尬地带,对于它们的处置陷入两难,亟待走出“民建官拆”的治理困境。

    违建两年无查处。一位房东说:“在自己的地上建房,谁能管我们?”北山门口村第五村民小组组长胡梦如也坦承,从2008年开始建设,一直建到23层,没有经过审批,也没有人来查处。

    据了解,电子城街道办事处对所辖各村实行了干部包村制度。“北山门口村的包村干部,几乎天天都在村里。”办事处党政办公室主任徐凯说。但当记者问及为什么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包村干部没有反映此事时,徐凯不置可否。

    据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提供的数据,我国在外务工就业的1.4亿农民工中,有20%举家进城定居。随着农村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加之城市房价节节攀升,低价位的农村出租房成为流动人口在城市居住的现实选择。一些城乡接合部的农民看到有利可图,就在自家宅基地上加盖违章建筑出租,违章楼房也层层加高。

    “一幢自建楼一般可以有20个以上的房间出租,按一间房每月三四百元计算,一户农民年收益可高达七八万元。”唐家岭村一董姓房主告诉记者。很多出租房主表示:“建了房,第一年能回本,第二年就赚了,3年不拆迁就大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圣平认为,对违章建筑物,各地方执行标准不统一,参与违章建筑管理和认定的有规划、城建、城管、辖区基层政府等多部门,大家都有权,结果却是大家都不管,使原本处于萌芽状态的违章搭建趁机做大。此外,违建一般涉及本地失地农民和农民工两大群体,执法不当容易引起社会矛盾,管理部门也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

    按照我国现行土地政策规定,农民在宅基地兴建住房,不能用于出租、转让等商业行为。但事实上,在全国各地的城中村,村民自建的六七层出租屋已经很普遍,这增加了政府城市拆迁改造工作的难度。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违章建筑不拆除和容忍其产生都是一种不作为,应把违章建筑遏制在萌芽状态,如果等到投入了、建成了才去拆,对整个社会财富是一种浪费。应界定行政职能部门的职责,强调对“行政不作为”的惩处。

    据新华社西安7月20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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