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违建”挑战行政不作为
违建两年无查处。一位房东说:“在自己的地上建房,谁能管我们?”北山门口村第五村民小组组长胡梦如也坦承,从2008年开始建设,一直建到23层,没有经过审批,也没有人来查处。
据了解,电子城街道办事处对所辖各村实行了干部包村制度。“北山门口村的包村干部,几乎天天都在村里。”办事处党政办公室主任徐凯说。但当记者问及为什么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包村干部没有反映此事时,徐凯不置可否。
据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提供的数据,我国在外务工就业的1.4亿农民工中,有20%举家进城定居。随着农村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加之城市房价节节攀升,低价位的农村出租房成为流动人口在城市居住的现实选择。一些城乡接合部的农民看到有利可图,就在自家宅基地上加盖违章建筑出租,违章楼房也层层加高。
“一幢自建楼一般可以有20个以上的房间出租,按一间房每月三四百元计算,一户农民年收益可高达七八万元。”唐家岭村一董姓房主告诉记者。很多出租房主表示:“建了房,第一年能回本,第二年就赚了,3年不拆迁就大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圣平认为,对违章建筑物,各地方执行标准不统一,参与违章建筑管理和认定的有规划、城建、城管、辖区基层政府等多部门,大家都有权,结果却是大家都不管,使原本处于萌芽状态的违章搭建趁机做大。此外,违建一般涉及本地失地农民和农民工两大群体,执法不当容易引起社会矛盾,管理部门也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
按照我国现行土地政策规定,农民在宅基地兴建住房,不能用于出租、转让等商业行为。但事实上,在全国各地的城中村,村民自建的六七层出租屋已经很普遍,这增加了政府城市拆迁改造工作的难度。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违章建筑不拆除和容忍其产生都是一种不作为,应把违章建筑遏制在萌芽状态,如果等到投入了、建成了才去拆,对整个社会财富是一种浪费。应界定行政职能部门的职责,强调对“行政不作为”的惩处。
据新华社西安7月20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