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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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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围堵报社只是“个人行为”?

李甘林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8-03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针对有霸王员工被指闯入《每日经济新闻》报社上海办公区围堵、推搡记者事件,霸王集团公关部经理杨政书表示“这是霸王公司员工的个人行为,但他确实是公司的人。”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笔录后,双方相关人员11人当天都已离开公安机关。但《每日经济新闻》副总编辑冯明7月31日11时28分发表微博称:“今日,自称霸王国际首席副执行官的沈某打电话给我,要求面谈,但言语之中毫无道歉诚意,被我拒绝,本报法律顾问正在采取进一步维权措施。”(《新京报》8月2日)

    某单位或团体因某事件或丑闻被媒体曝光,沸沸扬扬甚至不可收拾之后,有人就私下差人收买、要挟或修理记者、围堵报社、威胁爆料者,而公开场合则又声称这是“个人行为”,并且领导脸上还得挤出几丝真诚、无辜的表情。

    这类花活多了去了。比如,2007年百度两名员工由于为赌球网站提供百度搜索引擎推广而被警方抓获。公司表态,称这是“个人行为”。2010年高考刚过,深圳宝安区松岗中心爆出高二某班15名学生的父母此前陆续接到年级长通知,要求签一份协议,这些学生被要求放弃高考或不在本校高考,校方事后声明也称只是“个人行为”。而最新版“个人行为”则出自江西景德镇邮局:由于江西省级党报刊登批评该局组织副科级以上干部集体公费日本游,结果,刊有批评文章的版面被“部分员工私自抽出,扣留”。

    回头再看霸王公司员工围堵报社,这种“个人行为”说又有多少可信度和“技术含量”呢?

    其一,既然《每日经济新闻》称霸王防脱洗发水被指借用丽涛过期批号且涉嫌致癌,还质疑霸王集团创始人陈启源为“中药世家”,那霸王就该针对这些质疑或“指控”,一一拿出确凿证据以正视听。可这些正经事儿没人做,却有一干霸王员工吆五喝六地围堵报社大门,这算咋回事?

    其二,如果霸王公司自己做不了上述这些正经事儿,那不是还有国家权威检测部门和专业人士以及律师、法院嘛,干嘛不上这些机构去寻求问题的解决?倘若围堵报社真如霸王高层所说是“个人行为”,可如果不是有人指使或提供好处,这些员工吃饱了撑得慌,没事上报社堵大门取乐、消食,也未免太有忠诚度了吧?

    其三,就算果真是员工“个人行为”,那自称霸王国际首席副执行官的沈某致电《每日经济新闻》副总编辑冯明要求面谈,这个时间咋就这么巧,刚好掐在霸王公司部分员工完成了“个人行为”之后?沈副总又想跟人家谈啥?

    所以,咱还是那句话,作为商家,嘴硬不如货硬的道理应该懂吧?既然霸王公司能出天价请成龙代言,把霸王广告做得满世界响,可霸王防脱洗发水被指借用丽涛过期批号并涉嫌致癌,集团创始人陈启源的“中药世家”身份受到质疑后,该公司就立马手忙脚乱,一点章法都没有,甚至有员工出于“个人行为”去围堵报社大门,这哪里还有一星半点“中药世家”和“霸王”风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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