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眼
这里有3个关于审讯或审判的故事。故事的主角,是无辜者。将他们绑架到受审席的,是冰冷的法条、残忍的夫权或愚蠢的舆论。
无妄之灾
19岁的林贝欣遭遇了最黑暗的12天。
这个在广州打工的本省女孩,被一个电话叫到派出所。民警告诉她,浙江义乌的一个盗窃团伙用她的身份证开房,被抓后供认这个长辫子姑娘是“团伙头目”。你也许可以想象,在那样一间屋子里,申辩和反驳是毫无用处的,尽管她反复告诉民警,自己甚至从未去过遥远的浙江。
在一套看起来相当草率又得不到“认罪”的盘问后,民警为这场审讯撂下一句结语:“做没做过你自己清楚!”
林贝欣就这样被双手反铐,押往看守所。她被迫脱掉裤子,只穿着上衣走进挤满二三十个人的监房。她睡在水泥地板上,用以前犯人留下的饭盒吃饭,每天刷洗3次厕所。6天之后,她被义乌警方带走,一路上陪伴着她的,除了警察,还有冰凉的手铐。
接下来,倒霉的林家人在日历上做的记录,变得简单而清晰:“7月26日,清白了,解除监视;7月27日,回家了,警察道歉。”
而在这12天中,陪伴着她的,除了恐惧和绝望,还有3份她看不见的文件:《监视居住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撤销案件决定书》——它们决定着这个女孩的命运。
最终,她拒绝了警方2000元的赔偿,只拿了100元“应急”,便踏上回程。“只求平安”,这个还很年轻的女孩子说。
一场荒诞的追捕就此落幕。谁该为这黑色12天负责?专业人士给出了这样的评价:警方未经调查就发通缉不恰当,但“这在程序上并不违法”。按照程序,警方在网络上删除了林贝欣的“通缉信息”。当然,你知道,程序无法抹去痛苦,同样的程序也很难重建信任。
被残害的美
这是一张你很难直视的面孔——就像一个被残忍孩子打烂的玩偶,鼻子那里只留下一个空空的、边缘不规则的洞;如果她束起自己黑色的头发,两只耳朵的位置,也是相似的情况。
2009年,18岁的阿富汗女孩艾莎从对待自己“如同奴隶一般”的丈夫家中逃走,但很快被逮到,当地警方判其入狱5个月。刑期结束后,她的噩梦才真正开始。塔利班接受了艾莎丈夫的指控,确认其“令家族蒙羞”。一个深夜,他们破门而入,塔利班指挥官充当法官,丈夫则是行刑手,他割掉了自己妻子的鼻子和双耳。
因剧痛而昏迷的艾莎被遗弃在山区。如果不是被当地“声援阿富汗妇女组织”及时救起,她也许会像其他许多遭遇相同的女性一样,孤独而痛苦地死去。
如今,就是这样一张脸,她的主人同意将自己的正面肖像放在最新一期《时代》周刊的封面。她被残害,被夺走了美丽,却还有一双眼睛,足以注视这个带给她灾难的世界。
恶搞请严肃
他出现在各种电视新闻画面中:选举日,航空业罢工游行,加沙船只遇难报道……对于英国广播公司电视台、独立电视台、天空新闻频道,甚至卡塔尔半岛电视台,42岁的保罗·亚罗都是常客。据称,在近一年的时间里,你可以在100多条伦敦市的外景新闻中看见他。
这个英国佬头发稀少,发型更是一团糟。他总是穿着一件皱巴巴的米色棉毛衫,大腹便便,一脸正气地站在外景主播的正后方,甚至抢走了西装革履或花枝招展的主播的风头。
他从不改变自己糟糕透顶的发型和装束。不过,有时他也会带上一些道具,假装在主播身后打电话、看报纸,或者拖着一个小型双轮购物车,大剌剌地穿过现场直播的电视画面。
无奈的摄像记者们几乎快把亚罗列入“拍摄黑名单”。事实上,他只是一个“超级路人甲”。他的目标相当简单,“在未受邀请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多上电视”。他反抗的,是这个时代媒体的娱乐规则——电视公司经营者乐于拍摄金发碧眼的美女,而不愿意在屏幕上看见身穿皱巴巴运动服的秃顶肥男。
“很多次,记者本可以采访我的意见,但他们总是绕过我,选择漂亮姑娘。”亚罗一本正经地抗议道。这不是什么稀奇事,我们愿意在电视上看到漂亮的脸蛋,无论在哪一个半球,或哪一种制度的社会里。我们和摄像机一起,行使着“驱逐丑人”的审判。
看吧,已经有人开始反击了。这是一场申诉,就像亚罗一直强调的那样:“我是一个严肃的人,我并不是为了好玩才这么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