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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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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投资渠道 增加投资选择

保监会为保险资金“解套”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8-06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北京8月5日电(记者程刚)根据保监会今天下午发布的一项新政策,保险资金将被允许投资无担保债、不动产、未上市股权等新投资领域。保险业专家表示,监管机构充分放开对高达数万亿元的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限制,有助于保险资产的多元配置。

    外界一直对进一步放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非常关注。保险市场竞争激烈,保单获取成本高昂,目前保险公司严重依赖于投资收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表示,今年新增保费和到期再投资资金预计将超过两万亿元,保险资产面临较大配置压力。

    保监会今天下午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31日起正式施行。

    “钱可以去的地方,保险资金都可以投了。应该说,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已经放开得相当充分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说,这有助于分散风险,“保险公司不必再把鸡蛋都装在一个篮子里”。

    按照现行规定,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和股票型基金的账面余额,分别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办法》则修改成两者合计不超过20%。

    “虽然两者合计投资比例仍然不超过总资产的20%,但增加了保险公司资产配置的选择权。”郝演苏说。西部证券一名研究员特别指出,有媒体将之解读为有增量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纯属误读。

    最引人注意的是《办法》规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0%。这一规定大大超出此前市场预期的5%。截至2009年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4万亿余元。

    有分析认为,这一规定将导致4000亿元保险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可能会推高房价。针对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各种猜测,吴定富多次强调“三不”原则,即不允许投资住宅类物业也就是居民住房,不允许直接投资商业房地产,不允许参与房地产开发。

    为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益,保险资金的运用必须遵循稳健和安全性原则。郝演苏表示,保险资金具体可以投资哪些不动产和哪些非上市公司股权,仍有待监管机构进一步出台细则加以明确,“这些细则才是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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