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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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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残维护师道尊严凸显的困境

王学进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8-13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7月3日,在湖南郴州市九中举行的暑假典礼上,一男生因没穿校服被政务处主任何海滨拖到办公室时引发肢体冲突,随后家长赶到学校把何海滨从升旗台拖下,由此造成激烈的争执。7月27日,在调解纠纷的会上,在何老师向家长道歉后,家长拒绝向老师道歉,何大叫一声:“今天的处理就算是完了吗?我今天不该道歉啊!”接着从随身携带的黑色皮包内掏出一把多功能折刀,在自己手臂上狠狠割下,当场血流如注。(《中国青年报》8月12日)

    综观事情全过程,学生、家长及教师都有错,学生错在不穿校服,家长错在不给老师面子,教师错在教育方法不当。按理说,教师和家长相互道歉是应该的。

    我同情和理解何老师的自残行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只能用这样一种极端的行为,来维系仅剩的一点师道尊严。从师生关系上而言,何老师向学生道歉并不见得有损教师形象,因为其教育方式确有不当之处;但与家长的关系就不一样了,双方都是地位平等的公民,既然双方都有错,教师完全可以要求对方道歉。

    我能理解何老师的委屈,并且,更愿意将他自残的行为看作是维护整个教师群体的尊严和教育的尊严。在一些学校,别说师道尊严,就连正常的教师管教学生的教育行为,都面临难以为继的尴尬境地。只要听听何老师教过的学生的感慨就知道:碰见比较难管的学生,一般先考虑的是能管还是不能管,而不是该不该管。

    谁了解何老师的委屈呢?出了事,从学校到教育局到社会舆论,首先问责的是老师,承担全部医疗费用不说,还要向学生及家长道歉,一年之内不能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甚至还要作为反面教材教育师生。四面楚歌之下,老师除了自残外,还能靠什么挣回一点师道,不,是人的尊严呢?

    发生冲突的学生家长之所以表现得如此强势,盖因为他深知当今教师所处的权利地位之卑微和无助。不论发生怎样的师生争执和校园事故,社会各界往往不分青红皂白,首先就要拿教师问责,有意无意都会袒护学生和家长一方。校方即使明知教师有理,也会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先给教师一个处罚,再去讨好学生和家长;教育行政部门迫于社会压力,也往往是给学校施压,宁愿委屈老师,也不敢得罪学生和家长。正是在这种舆论倾向的助长下,学生和家长一方变得越来越强势,教师和学校一方则显得越来越弱势。这才有了何老师愤而自残的极端行为。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老师也是,他们在实施教育行为中,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过失,只要动机不坏,包括学生和家长在内的社会各界,都应对之抱以同情、理解和宽容,给予适当的提醒、批评或者警示,严重的也可以给予处分,甚至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过分苛责、得理不饶人,只会使教育生态每况愈下,对大家都没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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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一教师挥刀自伤折射困惑的师道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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