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10年8月13日 星期
当前位置:首页-->> 要闻
完成转企改制 纳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六家中央文化艺术单位事业编制被核销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8-13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据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记者周玮)记者12日获悉,文化部系统六家转企改制试点单位全部1020个事业编制已由中编办批准核销,全部职工纳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去年11月10日,由中国东方歌舞团(国家歌舞团)、中国文化报社、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和中国演出管理中心转企改制组建的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同日诞生,创造了第一家中直院团整体转制、第一家部委主管主办报社整体转制、第一次组建中央动漫企业等多项历史纪录。此前,文化系统已有中国对外演出中心、中国对外艺术展览中心转企改制组建的文化“央企”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公司。文化部按照“可核查、不可逆”的要求,着力推动四家集团公司严格实行规范转制,为全国文化系统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作出了表率。

    据文化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文化部此次推进深化改革,注重人文关怀与柔性操作,有三大创新之处:“第一次在‘事转企’改革中,把制订人员身份转换方案列入必经规程。第一次实现以职工代表大会形式集中反映职工正当利益诉求。第一次在部级单位中,聘请转企改制专项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改革方案制订与实施。”

    在维护职工权益方面,文化部积极争取相关部委和北京市政府支持,规定四家集团公司原在职事业身份职工和离退休职工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职职工2010年7月1日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制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

    “目前,按照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我们正在推进四家集团公司着手建立企业年金,以健全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妥善解决转制后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问题。”文化部有关负责人说。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