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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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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诈捐”频现
不该总归罪制度漏洞

胡印斌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9-07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成龙说要捐了,成龙捐了吗,成龙没说不捐,成龙确实还没捐,成龙说谁说我没捐我起诉谁……连日来,大嘴“挺菲”风波甫定,大话“诈捐”话题再起。话说2009年5月11日,大哥成龙探访北川时,承诺捐献新作《大兵小将》部分票房援建北川中学。当时媒体很是热烈地报道了此等好事,成龙大哥得分不少。而今,新北川中学业已开学,《大兵小将》也上映了,那笔似乎笃定的捐款却杳如黄鹤,过气了。对此,成龙方面承认善款没到位,原因是没有拿到影片分红。

    按照成龙方面的逻辑,救灾捐款属于专款专用,既然影片分红没到手,当然也就无从兑现捐款承诺。说起来,这笔理论上的“专项捐款”,可以说是存在的,也可以说是不存在的,其命运遭际颇有些类似当下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农民工为什么拿不到属于他们的工资?包工头没给,包工头为什么没给?因为总包工头拖欠包工头的款子。绕来绕去,没有拿出分文的成龙成了受害者。

    其实,从法律上讲,公开承诺捐赠的成龙只需要兑现承诺,完成捐赠即可。根据《合同法》,公益捐赠是不可以随意撤销、抵赖的。至于影片分红云云,则属于另外一层法律关系,不应该与捐赠混为一谈,当初所谓的捐出票房,也只是对捐款来历的一个说明。但如果以此为由延缓、甚至“忘记”了捐赠承诺,所伤害的就不仅仅是北川中学的师生,也伤害了社会公众的慈善期待。

    明眼人一看便知,成龙去年5·12之前的北川之行,颇有些类似演艺公司的商演。所承诺的捐献新片部分票房,原本就疑似新片宣传推广中一个精心设计的步骤。地震元素、救灾元素、灾区孩子元素……这些元素一旦投射到成龙及其作品上面,当然可以转化为回报丰厚的经济利益。

    新片宣传结束的成龙,只捐出来一句需要套现的承诺、一张无确定兑现期限的支票,真是情何以堪。至于套现时间,没有谁说得准。也许,成龙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党群的话一不留神透露了一个秘密:“了解电影行业的人都知道,电影票房分红统计工作很复杂,某些电影从票房统计到分红,中间相隔两三年也不是不可能的。”幸好北川中学早已经建好,不然,他们还得有足够的耐心,等上两三年甚至更长时间。而且,这还得比较了解电影行业的规矩才成。

    有心人将成龙疑似诈捐事件的枝枝节节与此前的余秋雨捐赠风波做比对,发现颇多神似之处。二者的捐助都经历了钱与物的转化,颇有乾坤大挪移的功夫。成龙承诺捐出新片部分票房之时,票房尚属子虚乌有;余秋雨宣传捐献灾区30万之时,说的是版税,再到后来又变成了多少多少书籍;二者都雄辩滔滔,一幅“奈何明月照沟渠”的沉痛之状。

    余秋雨之外,人们还翻检出章子怡、赵薇、周迅等等众多明星的疑似诈捐旧事。有论者就此慨叹国内慈善制度存在明显漏洞,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导致明星、企业“诺而不捐”。其实,名人一再诈捐,不能总是归咎于制度漏洞。一者,再严密的制度都可能存在躲避约束的行为,因此,慈善更多依靠参与者的自我约束,即诚信。社会上固然有些“逼捐”的声音,但是,如果名人能够实事求是,不夸大、不掩饰、不算计,开诚布公,以诚相待,公众并无特别苛责。

    再者,慈善制度只能约束慈善行为,对于名人借慈善之名、行宣传推广之实的“类慈善行为”,并无免疫能力。其何时兑现、如何兑现,很难监管。你跟我讲慈善,我给你讲电影;你跟我要现金,我给你谈分红;你跟我谈诚信,我告你造谣……

    这两年,次第发生的灾难性事件,让国内民众开始熟悉慈善、习惯慈善。当然,慈善也迅速演变为一个屡起风波的江湖。这里面不乏精于投资者,也不乏长袖善舞者,更不乏原形毕露者。这样也好,能够让民众看到真实的人性,也让我们知道,从捡到1分钱交给警察叔叔的“好人好事”,到捐出大半身家的“慈善”;从甘做螺丝钉的臣民,到有“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公民,这中间还有多长的路要走,还有多少沟壑与陷阱需要跨越。

    慈善也不仅仅是在“全国最大的一面红旗”下的表演秀,更不是自认正宗、有责任教育他人的大师秀,它其实是一种内心的神秘召唤,一种责任的自然流露,一种理想的寂寞开放。它本身需要用金钱和物质来考量,但却不应沉溺于利益的泥淖;它或许能够给人带来声誉和利益,但却不能单纯为了声誉利益而刻意为之。从这个意义上讲,目前形形色色的疑似诈捐,本身就具有教育公众的价值。危机从来都值得两面看,争议成龙大哥的舆论,正是公众心声的最好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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