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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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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国家专营制度将破冰

本报记者 田国垒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9-08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襄樊当地一位知情人向中国青年报记者透露,盐业公司的员工都有销售任务,不仅仅是营养盐,还有洗衣粉、香皂等其他生活用品。而生活用品是和普通碘盐搭售的,“超市因为要卖盐,有求于他们,就得接受他们这种搭售行为”。

    据知情人介绍,盐业公司普通职工的月基本工资只有五六百块钱,之外的收入就要靠搭售其它商品来挣,并且只有完成了任务才能拿全工资。

    襄樊市盐业公司市场营销部部长丁阳并不否认盐业公司在代理洗衣粉、白酒等生活用品。在他递过来的名片上,正面印着他的职务,背面印着经营项目,其中就有“经营奇强日化系列等”字样。

    “我们从6月才开始试探利用已有的销售网络代理一些其他产品,生活用品这一块是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的,客户要或不要,我们都不强求,主要是让员工通过代理业务学会与客户沟通,锻炼队伍。”丁阳说。

    有经销商质疑,盐业公司代理生活用品主要靠的就是他们销售食盐的渠道和垄断性。对此,丁阳表示,“我们专门成立了非盐部门专门做非盐产品的代理,这个部门和盐是分开的。非盐部门代理员的身份就是普通市场营销员,销售时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

    据丁阳介绍,襄樊市盐业公司目前主要代理的生活用品是洗衣粉和稻花香酒,“大家要吃饭,企业要求生存和发展啊,国家正酝酿食用盐市场经营放开,今后我们面临着很多挑战,必须提前转型。”

    据记者调查,湖北省一些地市盐业公司也在探索类似的“转型”。今年6月,武昌盐业支公司与“活力28”洗衣粉厂家和稻花香集团协商,运回1200件“活力28”洗衣粉和1600件售价28元/瓶的稻花香白酒,交由该公司青山和井岗两个营业部经销,而青山营业部及其二级批发点以与普通碘盐“强行搭售”的做法推销洗衣粉和白酒。武昌盐业支公司经理陈邦勇在接受采访时称,代理洗衣粉和白酒是“为应对我国盐业体制改革”。

    我国自东周以来,盐业便实行国有垄断经营。1996年国务院颁布的《食盐专营办法》也明确了食盐的国家专营制度。

    但近两年来,改革的迹象越来越明显。2009年,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共同公布的《关于推进盐业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从2010开始,安排两年过渡期,在全国推行盐业体制改革。2010年5月27日,国务院同意并下发的《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推进盐业管理体制改革,出台盐业管理体制改革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推动形成新型食盐供给体制和盐业管理体制”。

    一直从事盐业体制改革研究的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贺海仁表示,“专营肯定会打破,这一点我很乐观。不乐观的是,变相专营还会存在。虽然表面上放开,但国企可以大量收购盐场,其他企业则没有这样的实力。”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监事会监事陈国卫在2009年年底召开的一次研讨会上也称,“中国盐业专营制度改革应该加速推进,要破解国企垄断经营”。

    种种迹象表明,破除垄断是大势所趋。中盐公司总经理茆庆国在2009年11月召开的全国食盐计划会议上的发言称,“在专营没放开的时候该维护的要维护,另外要做好放开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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