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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1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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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绿茶“再来一瓶”难兑奖 销售商维权起诉获支持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09-14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郑州9月13日电(纪晓蓉 记者潘志贤)1.1万个写有“再来一瓶”的中奖瓶盖,当销售商汤先生将它们交给郑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统一公司”)的业务员检查验收后,就等待统一公司兑奖返货。谁知半个多月过去了,在汤先生多次联系后,统一公司却告知汤先生回收的瓶盖有假,不予兑奖。汤先生感觉统一公司是在欺负自己这样的商户,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起诉至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要求统一公司按照兑奖说明给付统一绿茶1.1万瓶。今天上午,法院判决汤先生胜诉。

    据汤先生称,他于2002年到郑州租赁门面房经营副食批发。2009年8月29日,统一公司的4名业务员来到了汤先生的店里回收奖盖。于是,汤先生将2009年“再来一瓶”活动开展以来回收的1.1万个奖盖交给了这4名业务员。在业务员逐个检查验收核实后,他们让汤先生到公司财务科办理了手续,并开了一个合格登记单。奖盖被回收后,汤先生多次和公司联系要求返货,谁知2009年9月17日,统一公司的某业务组长告诉汤先生,因为瓶盖有假,而且公司从外地回收的10万多个瓶盖也都是假的,故而不予兑奖。汤先生认为,既然是统一公司的业务员亲自检查验收后才回收的,那么,此时不予兑奖就是在耍无赖,欺负自己,遂一纸诉状将郑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统一公司对自己的1.1万个奖盖予以返货,并赔偿相关损失。

    统一公司辩称,自2009年促销活动开展以来,汤先生所经营的商店共计购进了433箱即6495瓶绿茶,按照0.8%综合中奖率,中奖瓶盖应该在52个左右,但汤先生却有1.1万个中奖瓶盖,超过了200多倍,显然不符合事实和常理。同时,统一公司出具证明,经过瓶盖的生产厂家检测,自汤先生处回收的中奖瓶盖伪造率达98%。于是,统一公司认为汤先生以假充真,在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故而不应该向汤先生兑奖。

    金水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统一公司在其销售的统一绿茶外包装上标注的内容,汤先生作为统一饮料售卖点,可以对来自其他售卖点的中奖瓶盖进行兑换,故而进货数量与汤先生要求兑奖的数量没有关联性。同时,回收汤先生的中奖瓶盖时,统一公司没有提出异议,而且未对瓶盖予以封存,所以无法确定接受检测的瓶盖为汤先生所提供。法院今天作出判决,要求郑州市统一企业有限公司给付汤先生统一绿茶1.1万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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