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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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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有奖举报,朝令夕改为功利

周士君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0-08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武汉公安局交管局日前通告,将于年底取消有奖举报交通违章。该举措实施半年来,警方付出了200万元奖金,但全市的交通违章量却没有下降,司机交通违章次数仍在逐月上升。(《华西都市报》10月7日)

    继广州、深圳之后,武汉也终于不能承受“拍客领奖”之重,最终宣布取消“市民举报违章有奖”的政令。从政令实施伊始,到旋即宣布取消,为时仅半年时间!半年前,武汉“市民举报违章有奖”一令既出,随即令拍客云集,更令如“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严重违章之众司机因留下了尊照而插翅难逃。半年下来,拍客一方,收获满满,其拍摄的有效违章记录竟高达10.7万条之多,领得警方奖金200万元之巨。然而伴随拍客腰包鼓鼓的,并非交通违章量的迅速下降,而是司机交通违章次数的逐月攀升。如此这般,有奖举报交通违章之政令,非但没立竿见影,反而令管理者顿生“赔了夫人又折兵”之慨,朝令夕改,便成为必然的结局。

    其实,纵观有奖举报交通违章之政令,其发布之初,便带了太多的功利元素。毕竟交通违章治理是一项长期的法律工程,不能急功近利,寄望于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毕其功于一役。在电子监控设施和法律惩戒条款均已悉数完备的今天,交警部门只要据此加大处罚力度,不徇私枉法,不搞人情裁量,交通违章治理之功效,自然会日益凸显出来。而武汉警方却以有奖举报违章吸引公众眼球,拍脑袋出台了“花架子”政令。到头来,除自取其辱地培养了一支规模宏大的“职业拍客队伍”外,交通违章却不减反增,早早宣布了其“花架子”政令的完败!

    针对武汉此条朝令夕改式政令,有武汉网友跟帖道:“一项措施今天制定明天取消,太不严肃,把政策发布当儿戏,管理水平低下。”的确,朝令夕改:“令”本功利,“改”亦功利!试想,既然你警方通过奖励之诱饵激起了群众参与交通秩序治理的积极性,拍客队伍日益庞大,而其所披露的交通违章次数自然也会逐月上升。换言之,所谓逐月上升的交通违章情势,只是武汉交通违章的本来面目而已!退一步讲,即便警方对其有奖举报举措寄予厚望,恐怕也只能耐下心来,待以时日,才会见到实效。可如今仅过半年,便如同当初匆匆出台一样,又草率地取消,难怪要引发民众对其管理水平的质疑。

    因此,任何一项事关公共利益的政令出台,都需要决策者或管理者就其可行性,认真做一番科学评估的功课,而非仅仅凭借一两个决策人的心血来潮而胡乱敲定,更不应听凭功利主导,任由其在朝令夕改的泥淖中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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