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五”时期,法治建设的重点应由硬件建设转化为软件建设,重中之重是培育法律信仰,强化法律权威,使法律成为国家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以及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主要手段。要提升法院在权力序列的地位,强化法院作为定纷止争的最终权威。只有这样,才能逐渐培育起对法律的信念,确立全社会共同尊重的司法体系。法律文件所确定的规则、原则,只有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才能从文本走向生活,成为真实的、活的法律。 建议:一要转变认识,着力改变律师执业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应通过法制宣传和教育,争取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法律观,牢固形成对法律服务业的正确认识。二要不断拓展法律服务的范围,创新法律服务的方式,不断扩大律师参与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事务的范围。三要在政策上扶持法律服务业向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给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政策和资本支撑。四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一方面加强我国法律院校学生法律事务技能和技巧的培训,培养高端法律人才,尤其注重法律人才对事实法律技能的锻炼和培训;另一方面,放宽对引进域外法律人才的限制,积极吸收海外高层次法律人才,争取域外优秀法律人才能够“为我所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