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十二五”期间,我国应大力强化推进中国企业国际化、“走出去”的既定国策,这不仅有利于我国在全球资源、市场、技术与人才的竞争中占据主动,而且对于推动中国品牌、中国技术和中国产品的国际化,对于充分转移国内部分过剩产能,对于人民币国际化,对于中国软实力的提升,都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在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央企和国企一直得到了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广泛大力支持,但我们千万不能忽视了民营企业在中国企业国际化进程中的巨大潜能。他们在风险研判与承担、在体制机制的灵活性及在“蚂蚁搬家”的渗透性方面都具有天生的优势。我国目前对在境外投资、开发、经营的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和系统性方面,尚待重视与提高。建议在“十二五”规划中,我国应从外汇管理、金融支持、外交商务保护等多方面着手,制定相应配套政策,甚至在政府层面设立相应的协调促进机构,大力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真正实现中国企业国际化中的“官民并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