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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5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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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保障政策支持青少年工作

基层团队经费不再靠“化缘”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0-25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福州10月24日电(记者陈强 王怡波)看到团福建省委和福建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团宁德市柘荣县委书记缪娟大受鼓舞。她说,明年的团队工作经费应该有保障了。

    柘荣县有12万人口,是福建人口最少的县,县年财政收入5000多万元。团县委3人,全年的公用费用才6000元。“电话费、水电费、接待费等各项开支都包含其中,根本不够用。”缪娟说,团县委每年的正常开支在四五万元,超出的部分只能靠“化缘”,也就是通过和有关方面联合搞活动的方式寻求一些赞助。

    团福建省委和省财政厅新近联合出台的政策要求,“县(市、区)每年按户籍人口中6~14周岁在校学生总数、14~28周岁青年总数,人均1元标准,安排团队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提供保障。”此举旨在落实全省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加大基层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经费(团队工作经费)的保障力度”。这项政策还要求,团队工作经费由同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主要用于加强团队组织建设,团干部、团员和少先队辅导员培训,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活动的开展,解决基层团队组织缺乏工作经费的实际困难。

    据统计,柘荣县6~28岁的人口为35282人,按新政策,明年该县的团队专项工作经费应为35282元,加上往年的6000元公用经费,团委的经费有望达到4万元以上。

    据团福建省委提供的数据,按新规定初步测算,共青团经费增加的县(市、区)将有54个,共增加342.6万元,平均各县增加6.3万元,平均增幅达128.36%。对经费安排已达到或超过人均1元标准的30个县(市、区),按规定不降低现行标准。

    受益最大的是团漳州市诏安县委。据该县团委书记沈国栋介绍,诏安县有60多万人口,但去年团县委的公用经费仅13200元。如果按新的政策规定,明年县财政应给团委增加专项工作经费204548元,增加14倍以上。考虑到当地财政困难的情况,沈国栋担心省里的政策不能在基层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他希望团省委和省财政厅能形成一个监督机制,以保障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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