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民生工程确保五保老人“老有所养”
深秋时节,李昌来坐在明亮的单人间里,桌上搁着一瓶没有喝完的白酒,墙上贴着一张敬老院“生产小组”颁发的奖状,这是他一生中得到的为数不多的荣誉。窗外,几个老人在院子里悠闲地切着萝卜条,在屋后的“生产区”里,闲不住的“老把式们”挥着锄头,在菜地里忙着。
和李昌来不同,73岁的王长正当初来这里时有些犹豫,民政事务所的工作人员几次上门做工作,他才动了心,准备试住一下。“哪知在这儿一待,就不想走了,比家里好。”
现在,最让王长正满意的是,每周有4天可以吃到荤菜;1年能领到7套新衣服;每个月有20元的零花钱;小病不出门,大病去医院……“关键是我们不用掏一分钱!”
秋浦河畔,九华山下,像秋江街道敬老院这样统一标准、功能齐全的徽派建筑渐渐地“出落”成公路两旁的又一景观。
不过,让外人感到有些不解的是,在土地成为稀缺资源的时代,这里的敬老院建得像宾馆,而且占据着良好的生态环境与便利的交通优势。
“农村最好的房子,应当是学校和敬老院。”在安徽池州的各级官员中,这已经成为共识。
池州市委书记童怀伟认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以扶危解困作为突破口,如果不能很好地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构建和谐社会就成了一句空话。
自2009年起,池州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长达3年的“夕阳红”工程。2010年,全市将改扩建农村敬老院39所,新建15所,总投资达1.04亿元,目前工程已基本完工。今年11月,五保老人将搬迁入住,年底全市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将达75%%以上。
为了确保工程顺利推进,经费筹集采取“各级财政投入为主,福彩公益金投入为辅,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广泛动员社会捐助”的方式。为了加强对敬老院的管理,当地民政部门加强制度建设,相继出台了《全市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全市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实施细则》,并在敬老院工作人员的选聘上严格把关。
“农村五保对象是最困难、最需要关心的弱势群体,如何保障他们的生活一直是个难题。”据池州市副市长章霞升介绍,经过深入调研,市委市政府决定,以集中供养的方式作为破题之举。
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农村五保对象可以在家里分散供养,并由村委会进行照料,但是五保对象中不少是“孤老病残”,有些没有生活自理能力,并且处于分散状态,所以很难得到悉心照顾。
“尤其是近几次自然灾害造成了五保户的房屋倒塌,引起了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们以灾后重建作为契机,加大敬老院的建设力度,引导房屋倒塌的五保户入住敬老院,实行集中供养。”章霞升表示。
“新建的敬老院,档次比较高,且规模大,辐射范围广。”池州市民政局局长汪海认为,这样既避免了重复建设,同时又顺应了时代的变化。“如果今后五保老人减少了,我们可以把这些设施利用起来,下一步搞社会化养老。”汪海说。
池州市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的经验得到了安徽省民政厅的肯定与支持,双方共同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从孤儿救助保障、五保供养制度完善和基层民政机构建设入手,共同推进民政事业的发展。
本报池州11月6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