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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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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点时评

向“依法抗征”的农民致敬

瞿玉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1-24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河南省郸城县政府在不执行任何征地程序的情况下,将该县洺北办事处胡庄社区农民的耕地强行征用,虽然农民告赢了县政府,但依旧阻止不了县政府将防汛工程变更为商业小区开发。目前,当地农民想再去看看自家被强征的土地都会遭到殴打和恐吓,甚至路过也会遭遇打骂!当地农民坚信法律是公正的,他们决定将县领导告上法庭,追究其非法占用耕地的“刑事责任”!(中国网11月23日)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巨大经济利益驱使下的非法强行征地、野蛮拆迁,已经成为影响干群关系和社会稳定的一个突出而普遍的问题。为了对抗强行征地和野蛮强拆,少数群众甚至不惜采取自伤、自焚等极端方式,造成了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令人痛惜。在此背景下,郸城县被强行征地的农民不屈不挠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法律信仰之执著,令人肃然起敬。

    在懂法的被征地农民面前,“不懂法”的郸城县政府及其领导应该感到汗颜。面对记者采访,农民引用的法律、法规具体而准确,有理有据,而反观郸城县的某些领导,面对因阻止推土机推地而被打晕了的74岁老人王桂荣,不是积极施救,而是叫嚣“该打打,十万八万就摆平了”,不说缺少人性,至少是一个十足的“法盲”。

    当然,要说郸城县政府的一些领导“不懂法”,他们未必服气,因为单就法律知识而言,他们肯定比被征地的农民“渊博”多了,可惜的是,他们“渊博”的法律知识并没有用到正途上,而是成了“对付”农民的工具。试想,郸城县政府在一审败诉、二审判决尚未下达的情况下强行征地和拆迁,把“生米煮成熟饭”,从而变相让法院的判决成为一纸空文,没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能想得出这样的“高招儿”吗?

    被强行征地的农民“依法抗征”,不仅避免了进一步激化矛盾和更大的人身伤害事件发生,而且对当地政府不依法行政是一个巨大的警示。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眼下,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各地正在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笔者以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固然重要,但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也必不可少。河南省有关部门不妨深入“解剖”一下郸城县强行征地这只“麻雀”,让其成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个好案例。

    经过新闻媒体的曝光,我相信郸城县一定会“迅速”、“妥善”处理好强行征地、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但是,这一事件不应以郸城县政府“妥协让步”的形式结束,而应当支持被强行征地的农民将“依法抗征”、依法维权进行到底:其一,农民状告郸城县政府一审、二审均胜诉,且时间已过两年、早已过了上诉期限,按照我国二审终审的审判制度,二审判决必须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被征土地必须恢复原貌并赔偿农民这几年的损失;其二,被强行征地的农民表示“会继续打官司”、“要用法律追究县长的刑事责任”,且“正在寻找律师”,希望这一切都能按照法律程序走下去。

    走笔至此,看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自曝“家丑”、批评一些法官不负责任的新闻。对于郸城县农民胜诉的判决,有关法院能否来一次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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