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在线:
2010年12月14日 星期
当前位置:首页-->> 法治社会·体育

湖南省环保厅发函严防问题水电站擅自开工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2-14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本报讯(实习生王梦婕 记者王俊秀)本报12月11日刊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建水电站》,报道了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批建水电站一事。记者今天从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潘碧灵副厅长处获悉,环保厅已于报道见报当天,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壶瓶山平洞河水电站建设项目监管的督办函》,并派出专门人员赴石门县督办落实。

    这份《督办函》指出,石门县天德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德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将平洞河电站引水隧洞出口及电站厂房挪移至毛竹河原址上游1.5公里的河滩处,从而引起了当地村民的反复投诉。目前,天德公司在壶瓶山自然保护区“缓冲区”违法开工的现象,已经得到了遏制。为了防止工程“反弹”,《督办函》责成常德市、石门县两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管,同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加强与当地群众的沟通。

    记者分别从常德市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科科长许平和石门县环保局局长朱建业处了解到,两地已经收到《督办函》,目前正在落实当中。朱建业还告诉记者,12月12日一早,湖南省和常德市环保部门的检查人员就到了水电站的建设工地,现场确认工程已被“叫停”,并向石门县强调,如果该水电站未经批复“擅自开工”,环保厅还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严厉追究违法责任。

     相关文章: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建水电站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