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观的力量
官司虽然不打了,争议并没有结束。伍皓的逻辑,即围观鼓励对抗、制造悲剧,在网友当中引发很高的批评声浪,以至于伍皓后来又向媒体表示:“我不反对围观,我支持理性的围观,而不是怂恿、泄愤。”然而,问题并不在于围观是否理性——就连伍皓也承认,6日晚上到7日凌晨,一群网友在微博中合力成功解救了一位意欲“用汽油与强拆者拼个鱼死网破”的青岛拆迁户,在与这位拆迁户的网上交谈中,大多数人都劝其冷静行事,并没有多少人怂恿他泄愤。所以,伍皓的靶子是个空靶子。然而伍皓对网络围观的看法却是个实实在在的靶子,值得警惕和批评,因为他没有看到或者有意忽视了围观作为“弱者的武器”在遏制公权力滥用中的重大作用。
近年来,中国网民在中国各地的网络事件当中发起多起围观行动,既包括线下行动,如围绕邓玉娇案成立的各种行动小组:公民正义观察团、巴东旅游观光团、志愿者团、法律援助团等等;也包括线上行动,如微博网友对多起公共事件的转发、评论、组织声援和帮助等。由于Web2.0表达手段的兴起,网络上逐渐出现一种“围观改变中国”的声音。比如,《南方周末》评论员笑蜀在2010年1月13日发表题为《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的评论,论述网民的围观具有强大的力量。狂飞10月17日在《南方都市报》撰文《网络时代的“围观政治学”》,引用百度百科解释“围观”:“当不明真相的群众久久不愿散去时,会招致更多的围观者。被围观者的一言一行都将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想要逃走却难以突破层层包围。愤怒而克制的围观者,以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从未停止寻找下一个围观对象,并通过这种方式逐渐地改变着中国。”《新周刊》在11月出版的第335期杂志上,以《围观改变中国》为题推出封面报道,声称“围观,可能会改变中国,并注定会改变我们自己”。
围观,在汉语的语汇里,本来是个贬义词。在很长一个时期,它是看客文化、见死不救、麻木不仁的代名词。然而,互联网时代赋予围观新的存在方式和存在意义,这是围观在互联网时代的进化结果。这种进化,我称之为一个“围观即参与,分享即表态”的过程:新闻跟帖、博客转帖、推特转推、短信转发,乃至SNS(社会性网络服务)上的文章、照片与视频分享,形式有别,功能各异,但网民每一次简单地按下按钮,都等于一次民主投票。一两个人一次两次按键并不起眼,但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舆论的力量却可以经由“网聚”而产生。
这样的围观是有力量的,其力量源自两个方面:首先,围观的力量是见证的力量。刘文瑾说:“在现代社会,人的‘原罪’往往不是无知,而是‘视’而‘不见’。”在当下的中国社会,“看见”的渴望常常引起某些人的恐慌,原因在于,“看见”里面包含了一种不可小视的力量,会令惯于在黑暗中干龌龊之事的人产生恐惧,而在互联网上传递真相堪称一种见证行动,它意味着把信息移动到最能产生影响的地方。
其次,围观的力量不仅可以让寻常蓄意被掩盖的东西变得可见,而且还构成一种彼此相顾的力量。公民得以借此团结起来,彼此分享,共同工作,或是发起某种公共行动。艾未未先生讲的一句话是对的:融化冰川没有别的方法,只有靠中国人的整体热量。围观,就是为融化冰川贡献自己的那一点热量。